一、《天津市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我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进展,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市教委会同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育人、问题导向、内外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构建了在市委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将有效规范我市非学科类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3年6月底,我市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我市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家庭支出负担有效减轻,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3个部分,明确了完善设置标准、明确底线要求、全面对标整改、制定清单目录、明确准入程序、规范培训内容、严格培训时间、加强收费管理、强化预收费资金监管、加强预收费行为监管、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健全执法机制、严查违规行为、推进信息化管理、监管信息交流共享、促进行业自律、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健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监管机制、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等20项重点任务。
四、《实施方案》印发后,如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答:一是全面系统部署,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坚持统筹部署、分工协作、联合行动;二是明确部门分工,压紧压实各有关部门在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中的责任;三是强化督导和宣传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双减”工作作为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指标,通过适当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