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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修改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6-04 16:26
政策原文: (已废止)市教委关于修改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通知

        一、《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4月,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6号),打响了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与规范监管攻坚战,提出了到2020年确保补齐10.8万个学前教育学位的工作目标。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必要对我市原有的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进行修订。

二、《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修改要立足于幼儿园建设攻坚战的目标管理、立足于破除制约学前教育资源扩大的体制机制障碍、立足于幼儿园的基本功能实现。

设置标准本着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要求,参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建设标准》和其他学前教育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最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要求和我市学前教育“两个文件”的要求。较2016版设置标准,修定版设置标准体例上有较大变化,共分为30条。

主要的内容有:一是设定了行政审批的两个关键环节,即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二是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加盟做了限制性的规定,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要求;三是对既往有恶劣行为的举办者,进行了限制,实质上纳入了办学“黑名单”;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的名称;五是是本着实事求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取消了原设置标准对园舍、场地的产权、性质等方面过高要求;六是着重功能实现、不做面积等指标的硬性要求、不搞一刀切,实现了大园大办、小园小办的自主性。

三、《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2024年4月29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