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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二轮公示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6-01-04 14: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办法(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及工作要求,经教育部初审完成,现将拟推荐成果名单第二次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14日至115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的工作日内,向市教委科研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611518:00之前通过邮递送达市教委科研处。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市教委科研处63081585

附件: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