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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的公示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11-17 14:5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经各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推荐成果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的工作日内,向市教委科研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1日18:00之前通过邮递送达市教委科研处。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市教委科研处63081585。

附件: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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