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问题导向,加强高校政治建设,着力解决部分高校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对思政课“第一课程”认识不到位问题,确保全市高校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全部足额设岗、足额配备到位,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要求,决定一步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配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配比标准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高校需按照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所有专职人员需足额配备到位。
学生数以学校学籍信息库中全日制全体在校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数字为准。委托我市其他高校进行联合培养的学生,纳入受委托高校学生数统计范畴;委托中职学校或其他省市(国家)高校进行联合培养的学生,计入学籍所在高校学生数统计范畴。
二、人员界定
(一)专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基层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学校综合管理机构(含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部门人员不纳入专职辅导员统计范畴。新入职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能够满足“四不三统一”(任职期间不承担教学任务、不申报科研项目、不组织学术活动、不参与其他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工作部门管理和考核、统一参加全市辅导员岗前培训和在线学习、统一只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标准的,可计入专职辅导员统计范畴,享受专职辅导员待遇。
本次统计的辅导员中不含国际学生辅导员。
(二)专职思政课教师
专职思政课教师是指编制和组织关系均在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专门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并按照思政课教师职称序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一线在岗教师。其中,入职岗位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后期兼任有关领导职务,但一直从事思政课教育教学,并按照思政课教师职称序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干部,可纳入专职思政课教师统计范畴;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的在岗在编党政管理干部,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且按照思政课教师职称序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纳入专职思政课教师统计范畴;其他领导干部兼任思政课教师的,或者其他教师从事思政课教学的,一律不纳入专职思政课教师统计范畴。
三、建立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制度
(一)明确统计专员
请各高校党委认真对照本文所列人员界定标准,加快推进专职人员配备,精准核查本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配备落实情况,安排专人进行汇总报送。请各高校党委明确统计人员,填写附件3,于5月15日前加盖校党委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通过市教委办公平台报送市教育两委学生处,统计人员原则上为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岗位编制工作的同志。
(二)开展定期报送
各学校要在6月10日-15日、9月10日-15日、11月10日-15日分三次报送当前配备情况。请各学校填写附件4,经学校党委审核无误,学校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校党委公章后扫描PDF文件报送市教育两委学生处。逾期未报送,则视为无变化。各高校党委对所报学生数和专职人员数负责,如后期发现错报、漏报、多报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结果应用
高校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尚未达到规定师生比的,要力争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配备,最晚配备达标时间不得低于2020年11月15日,不能完成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排名公布
自2020年6月15日起,市教育两委将根据统计结果,对全市各高校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按照师生比进行排名,并向各高校党委反馈。反馈内容将同步报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教育两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办学主管单位(高校隶属关系见附件5,各高校办学主管单位如有调整,请及时反馈市教育两委学生处)。
(二)专函督办
截至2020年9月15日,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依旧无法达到要求的高校,市教育两委将向学校党委和学校办学主管单位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
(三)专题汇报
截至2020年11月15日,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依旧无法达到要求的高校,市教育两委将整理有关情况,专报提交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相关考核中予以体现。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
足额配备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重大政治要求,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是学校党委政治意识不强、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表现。尚存问题的高校党委要切实提高认识,立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高度,采取有力举措,尽快配齐配强思政专职工作人员。行业举办的高职院校要及时向办学主管单位进行汇报,争取上级党委支持,切实加大人员配备力度。根据市委文件要求,有关配备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和政治巡视范畴。
(二)及时补齐缺口
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不足的,可采取公开招聘、校内转岗等多种形式补足。高校专职辅导员配备不足的,要尽快启动招聘工作,及时补齐。疫情期间,各学校要在遵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拓宽思路,简化程序,缩短时间,确保人员及时配备到位。高校要严格落实专职辅导员人事管理政策,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得用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方式聘用辅导员。
(三)形成长效机制
高校专职辅导员是流动性较强的岗位,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也有一定流动性。各高校党委要整体设计、超前谋划,人员配备不能达标即止,要留足可能的转岗量、退出量,对于可能的人员变化提前做出招聘安排,形成长效机制。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对全市各高校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的统计测算和检查考核,按照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能够达到中央规定的配备标准来执行。
附件:1.各高校专职辅导员配备情况表(2020年4月25日)
2.各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表(2020年4月25日)
3.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统计责任人情况表
4.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补充进展情况统计表
5.各高校隶属单位情况列表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学生处 张瑶 83215172;
学生处 杨明 8321527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高校办学主管部门。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