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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发布寒假校外培训相关事宜提示
来源: 津门教育 发布时间: 2024-01-02 11:57

为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市教委日前就校外培训相关事宜发布提示。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以孩子的兴趣爱好、成长规律和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寒假期间应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要被一些网络平台的“提醒”“警告”所制造的教育焦虑影响,给孩子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多一些陪伴,少一些培训。

二、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寒假期间,家长和学生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办学资质,在机构培训场所内是否悬挂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二是查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培训场所公示栏进行公示。三是查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为了方便广大家长朋友,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具体的机构信息。

三、签订规范服务合同

家长朋友在支付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培训内容和费用的条款,要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时限、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四、审慎支付培训费用

家长朋友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要注意交费安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支付培训费用,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谨记“用教育部APP预交培训费”,退费有保障。

五、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2023年10月15日起试行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下三种违法培训行为:一是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二是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三是有证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的。请广大家长朋友监督、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抵制毫无意义的“内卷”,从你我做起。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培训环境,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让我们携手同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我市和谐教育生态,共同守护孩子假期的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