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毕业申请23日起办理
今年本次高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定于12月23日12时至26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须在“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平台—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包括本市成绩并档、外省成绩转档、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方可申请毕业,并根据毕业申请程序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和照片。本次毕业证书将于明年2月底开始陆续邮寄发放。
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须将“考生毕业审批登记表”交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市自考办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申请学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