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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津教政办〔2023〕64号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7-13 18:21

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

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天津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学校
 
 第一学期于2023年9月1日(周五)开学,2024年1月19日(周五)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1月20日(周六)至2月25日(周日)放寒假。
  第二学期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开学,2024年7月7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7月8日(周一)至8月31日(周六)放暑假。
  二、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学期于2023年9月1日(周五)开学,2024年1月26日(周五)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1月27日(周六)至2月25日(周日)放寒假。
  第二学期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开学,2024年7月14日(周日)结束本学期工作。

2024年7月15日(周一)至8月31日(周六)放暑假。

附件:1.天津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行政历     

  2.天津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政历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