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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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25X/2024-0002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教政〔2024〕11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学校:


为深化新时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类课程管理,促进我市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培养目标,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建设全过程,激发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活力,强化课程管理,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增强课程适应性,实现课程全面育人、高质量育人。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设计,协同育人

坚持立德树人,聚焦核心素养,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系统设计,增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的衔接和配合,形成课程育人合力。

(二)因地制宜,体现特色

结合实际,充分挖掘我市自然、社会、人文、科技资源,发挥独特的育人价值,构建主题内容、呈现形式和实施方式等各具特点的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开发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课程,因材施教,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

(三)以管促建,提升质量

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建设规划,注重科学论证,完善课程设置、开发、审核、评价、监测等建设与管理程序,探索课程持续发展的机制,将提高课程质量贯穿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

三、地方课程

(一)功能定位

地方课程是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设置需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满足学生发展的具体要求。要充分发挥传承地方特色文化的功能,弘扬具有多样性和统一性的中华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涵养学生家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挖掘我市自然风貌、特色经济和优势科技的育人价值,丰富学生体验,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为未来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二)课程开发

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把握地方课程的功能定位,充分调研本市资源优势,全面了解学生发展需求,科学设计、专业论证,统筹设置地方课程,组织研制地方课程纲要。每门地方课程纲要包括课程理念与目标、内容与形态、教学和评价建议、资源和条件保障要求等,并从思想性、时代性、科学性、协同性、适宜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和完善,建立试用、修订、评估与改进制度。地方课程纲要是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教学、评价以及课程实施管理的直接依据。

地方课程要注重强化课程的实践性,加强课程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的结合,强化实践体验过程的设计和指导。丰富课程载体,创新教材形态,积极倡导实践活动手册、学习资源包、活页等方式;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库。

(三)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阶段按规定开设地方课程。地方课程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一个年级最多开设一门,小学一、二年级开设的外语课程除外。

四、校本课程

(一)功能定位

校本课程是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设置要立足学校办学传统和目标,要充分利用当地和本校的资源,丰富课程供给,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和科技新进展、新成果,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同时要体现学校文化,不断增强学校办学特色。

(二)课程开发

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师、社会专业人士以及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本课程开发机制。对学生需求和学校课程资源等进行调查分析,充分论证,制定学校校本课程规划实施方案,明确校本课程设置及建设基本要求,每门课程要研制课程纲要,明确课程名称、开设年级、课时,阐明课程目标、内容、结构、实施和评价方式等,注重综合性、实践性和选择性。建立校本课程实施、评估、动态调整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校本课程要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普通高中选修课程要注重拓展学习领域,丰富学习样态,避免简单对应必修课程。要注重科学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提升中小学生的科学探究意识与能力。定期对校本课程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鼓励探索开展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进行校本课程开发。

(三)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程与校本课程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可统筹使用,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原则上九年总课时比例为10%-14%。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校本课程,三年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开设的学科拓展类、提高类课程之外的校本课程不少于8学分。

五、课程管理

(一)市、区强化统筹

市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政策,研究制定市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统筹全市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统筹指导、规范校本课程建设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从本区实际出发,加强对地方课程实施与校本课程建设的管理。

(二)学校整体设计

学校是本校落实国家课程政策的责任主体。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我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立足学校办学理念,分析资源条件,对学校课程实施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形成课程实施方案。要对有效实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等作出全面具体安排。鼓励将劳动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整合实施,相关内容统筹安排,课时打通使用。

(三)专题教育安排

各类专题教育以融入为主,原则上不独立设课。准确把握相关专题教育在国家课程中的有关要求,强化指导,引导学校以国家课程为主,把专题教育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涉及的专题教育内容,要避免与国家课程简单重复。

六、课程实施

(一)深化教学改革

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一环,要落实育人为本理念,坚持素养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和学校优势,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满足学生差异化、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和跨学科研究性学习。普通高中聚焦发展学科核心素养,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与生活相关联的、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

学校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施中的作用,充分利用校内与校外、线上与线下等课程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三)改进课程评价方式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教师合理开展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评价改革,建立以过程评价、综合评价为主的评价制度,改进评价方式,注重体验、探索、制作等活动过程,原则上不进行纸笔测验。开展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监测,重点关注课程实施的育人效果,不断增强和改进课程育人功能。

七、制度保障

(一)审议审查与备案制度

坚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凡设必审”。坚持地方课程教材(含数字资源)“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凡审必严”。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业力量,严格审议审核标准,对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地方课程设置方案、地方课程纲要、地方课程教材(含数字资源)、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等进行审议审核。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相关文本、学习材料进行抽查和指导、评估;学校组织校内外专业力量,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审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校本课程纲要、校本课程学习材料(含数字资源)等。其中,对校本课程学习材料的审核,重点关注学生学习相应课程时使用的读本、选用的出版物等教学材料、课外读物、资源包、活页等。

各级审议审核要组建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造诣精深、人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家队伍;科学确定审议审核标准、规则,注重政治性和专业性双重把关,细化审议审核程序及各环节具体责任。

建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分级管理、备案制度。各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实施规划要报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备案材料提出指导意见。

(二)课程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要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前提下,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聘任校外专业人士任教办法,满足多样化课程教学需要。建立健全与课程综合性、实践性和选择性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探索与课后服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整合实施的途径,创新课程实施方式。建立新型课程供给制度,推进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探索课程购买制度。

(三)专业支持制度

建立健全市、区、校、学科教研组四级教研指导制度,组织开展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的调研与专业指导,聚焦关键问题,常态化开展“精品教研”活动。设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教师专题培训项目,提升教师的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组织开展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建设成果展示、交流与评选活动,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组织开展课程实施过程与效果评估,形成问题预警、动态更新与淘汰退出机制,促进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不断完善。

附件:1.天津市中小学地方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2.天津市七年级《行走的大思政课》课程纲要

      3.天津市小学生《体能训练》课程纲要

      4.天津市《快乐英语》课程纲要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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