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委关于印发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
教学质量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市教科院,市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3号)要求,市教委制定了《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中小学处 张振君;联系电话:83215110)
(此件主动公开)
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3号)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注重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差距,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举措。
一、完善“五育并举”课程体系
1.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不断优化德智体美劳协同并举、五育融合的课程体系,建设一批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实施市级示范区、示范校。推进党的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融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化新时代义务教育思政课改革创新,重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课程全覆盖,并结合学科特点,注重实效。定期开展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情况专项督查,严禁占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课时,严禁挤占实验室和音乐、美术、劳动等专用教室。
2.优化地方和校本课程。制定我市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规划,依据国家课程方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完善地方课程体系。制定我市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校本课程建设,遴选一批精品校本课程资源,完善共建共享机制,丰富校本课程资源供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本课程监管,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规范使用审定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
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3.基于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制定基于课程标准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学习目标,循序渐进开展教学,提升课堂教学实效,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严禁超课标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实施幼小科学有效衔接专项行动,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4.持续优化教学方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抓实课堂教学常规,完善“课例研磨”机制,持续开展中青年教师“双优课”展示交流活动,示范引领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持续创新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切实上好每一堂课。探索因材施教的有效途径,实施个性化精准教学。遴选建设一批义务教育学科特色课程基地,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及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强化实践育人,建立全市统一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清单,实现“两个课堂”的有效互动。
5.深入实施项目化学习。以培养问题解决能力为导向,以项目化学习的实践和研究为着力点,以活动、学科、跨学科项目为载体,开展基于真实情境的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建设培育一批项目化学习实验校,积极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促进教与学方式变革。
6.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制定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实施意见、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实验操作指南。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好基础性和拓展性实验,确保实验课时。建立中小学教学仪器、实验耗材补充更新的长效机制,配齐配足教学实验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和优质实验教学精品课。开展实验教学和自制实验教具展示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实验教学典型经验和先进教法。
7.推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好“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实验区,开展新形势下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育教学过程的路径、方式和方法研究,构建新型教学组织形式。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聚焦学生共性问题,把握课堂密度和难度,有效进行精准教学;开展个性化学习诊断,强化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有效应用。完善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形成体系完备、品质卓越、动态完善的数字化课程体系。同时,适时适度用好信息技术,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三、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8.优化学生作业设计。制定义务教育作业管理指导意见。开展义务教育作业设计系列精品教研活动,指导区域、学校和各学科教师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不断提高作业质量,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探索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能力布置弹性作业的有效方法,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不得通过微信或QQ等方式传导学习和作业压力,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9.健全减负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减负各项工作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切实减轻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学校课后服务供给,指导学校充分利用空间、时间和资源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努力在校内满足学生的多种学习需求。
四、完善教育评价体系
10.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落实国家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南,注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完善以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等为主的多维度评价体系。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用新的评价标准破除“五唯”评价倾向。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举办重点学校。
11.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修订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优化学生评价维度和内容,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使用,坚决改变唯分数论的顽瘴痼疾。
12.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将全市16个区全部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严格监管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强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及时向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反馈质量监测结果,督促整改落实。建立约谈、问责制度,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问题较多的区,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五、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13.提高教科研实效性。开展市、区两级教学视导专项行动,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教学诊断与改进。建立健全“科研+教研”双轮驱动的教科研品质提升模式,通过精品教研、手拉手乡村学校帮扶、国家学科教研基地和名师工作室等特色教科研项目,提升教科研品质。制定中小学学科组校本教研建设指导意见,完善校本教研工作。
14.加强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开展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攻关行动。建设好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加强优秀教学成果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加大教学成果转化力度,提升“天津经验”的影响力与知名度。通过基础教育“双成果”“教育创新杯”等多样化展示交流平台,培育一批来自基层实践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六、加强工作保障
15.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长效机制,统筹推动全市及各区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各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将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做好顶层设计,制定落实措施和配套政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16.扩大优质资源辐射。支持市教委直属优质中小学校发挥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与远城区合作办学,中心城区与环中心城区、远城区建立教育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建立教育帮扶机制,整体带动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教育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紧密型”学区化办学机制,搭建学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实施学区成员校“捆绑”考核。支持各区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区域内、跨区域或跨学段集团化办学,带动相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新建学校发展,加强品牌引领,共担品牌责任,共建品牌内核,共享品牌效应。
17.优化督导考核。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完善督导评估指标,将完善“五育并举”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等方面列入督导检查指标,建立奖励问责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区政府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1.《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重点项目清单
2.《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