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办〔2018〕25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级机关干部大会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动员会有关精神,结合《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更好发挥教育系统对企业家的服务功能,制定了《市教委关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
2018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教委关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级机关干部大会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动员会有关精神,结合《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津党发〔2017〕49号),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更好发挥教育系统对企业家的服务功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深入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聚焦实体经济企业和企业家,与贯彻落实《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相结合,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相结合,发挥教育领域资源优势,强化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家服务,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益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提升服务主动性
面向"双万双服促发展"企业,主动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天津市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市教委服务组定期到包联企业走访,实地了解企业情况,摸清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走访过程中,对企业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
(二)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及时传达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反馈市教委的工作成效和遇到的问题。与我市"双万双服"各工作组、服务组以及各区"双万双服"机构建立工作沟通机制。利用好"政企互通服务平台",及时掌握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醒组内相关负责同志。协调解决区领导小组无法处理的问题,确保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解决。
(三)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每天至少登录一次"政企互通服务平台",实时掌握企业问题。对于涉及市教委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会同有关责任处室积极推动解决;对于超出职权范围以外的,及时提交对口市级工作组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对于受理的企业问题,明确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并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如果问题不符合现有政策,需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得到企业的认可。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服务机构
在市"双万双服"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市教委"双万双服促发展"服务组,负责市教委"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整体落实。服务组由市教委主任牵头,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责任落实、人财物保障全部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与市"双万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各企业的衔接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强化例会制度,及时形成工作信息,报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纳入考核。
(三)加强监督考核
市委、市政府强调市直机关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第一道门槛",是肩负机关工作责任的"第一重天",是事关天津发展的"第一关联人",肩负着领导机关的"第一责任"。市教委将把"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的企业问题收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等作为重点考核指标,把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中,治庸治懒治怠,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为"双万双服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附件:1.市教委"双万双服促发展"服务组名单
2.天津市企业分类服务工作流程图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