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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71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10-23 17:22

孙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于严重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压实各层级责任。2024年上半年市教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印发《天津市学校新型供餐模式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关于做好校外配餐企业招标选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暑假期间集中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供餐细节管理,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持续提升供餐质量。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市教委结合季节性特点,不断加大检查力度,每学期均开展校级自查、区级普查和市级督查“三阶段”的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包含学生食堂、校园小卖部、校外配餐、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共五大项100余条内容。2024年上半年在校级自查、区级普查的基础上,市教委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对16个区教育局和53所高校的全覆盖专项督查。联合市纪委等部门开展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专项治理,深入16个区进行督查,在教育系统内部印发专题通报5期。责任督学对全市基础教育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挂牌督导,对照8个观测点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并印发专项整改通知,持续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改进供餐模式,提升保障水平。市教委督促指导各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有针对性制定食堂改造和启用计划,推动恢复校内食堂供餐,增加校内食堂供餐的比例。在2023年我市共新增中小学食堂59所、2024年新增中小学食堂51所的基础上,持续加工工作力度推动学校恢复食堂供餐工作,进一步提高原材料在餐标中的占比,缩短餐食从出品到入口时间,提高供餐质量。督促指导采取校外配餐模式供餐或学校食堂供餐但堂食条件受限的学校,持续减少“盒饭”方式供餐,采取桶餐到楼层或教室再进行分(取)餐的方式供餐,引导学生适量取餐,提升餐食口感的同时,避免产生浪费,2024年以来共新增“桶餐”供餐模式学校190所。
  四是落实陪餐要求,保证供餐质量。针对校内食堂供餐和校外配餐两种供餐模式,市教育两委进一步细化举措,各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等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的陪餐小组,每餐均安排校领导与学生同缴费、同标准、同时段就餐,主动征求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做好陪餐记录。委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学校进行陪餐,各学校书记、校长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必须陪餐。我市全部供餐的中小学校均已完成开列风险管控清单、均已落实校领导陪餐、均已完成了对从业人员资质的复核和“三防”设施的复核;我市各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已在学校食堂供餐现场召开办公会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层级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好学生在校用餐的各项工作,持续强化家校互动,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