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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01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10-23 17:02

毛博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我市科技伦理教育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市多部门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伦理治理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我市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防控科技伦理风险,为我市全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支撑。
  一、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引导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强化我市高校科技伦理人才队伍建设,经组织学校推荐,梳理7个科技伦理团队和109个科技伦理专家,专家在科技伦理理论研究和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科技伦理治理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科技发展态势、科技伦理法规制度与标准规范等。
  我市建立了科技伦理市级部门定期会商机制,进一步压实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鼓励科技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科技伦理治理,积极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科技伦理治理要求纳入各行业相关管理文件、流程;推动重点领域单位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加强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监督管理,大力促进科技活动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思想为理论指导,以科技活动发展规律为客观遵循,搭建起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的“四梁八柱”,进而保障科技创新活动行稳致远。
  在4月19日的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会上,明确提出理工科院校和专业要在本科毕业班教学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贯穿科技伦理教育。在课程思政工作中,注重引导各高校建设课程思政资源库、素材库,加强对理工科学生的科研诚信、职业素养、创新精神、文化自信等各方面的伦理教育,注重引导学生养成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材、典型案例建设中,将体现科技伦理内容作为重要导向加以强调。依托已成立的各领域教指委,加强科技伦理内容的研究和资源建设工作。
  天津中医药大学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入选首批中国科协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将充分发掘和利用科学家精神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内核的科学家精神,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
  天津医科大学印发《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从科研失信行为的界定、职责的分工、受理与调查流程、处理的措施和规则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学术诚信、严明学术纪律,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涉嫌学术不端来函9件,包括国家基金委3件、教育部6件,涉及人员全部来自大学医院,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针对问题组织大学医院开展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果反馈上述单位,对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严厉处理,并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做好各项工作。
  中国民航大学广泛邀请德高望重、品学俱佳的专家学者进行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主题系列讲座,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覆盖了全校2000余名研究生。同时组织各学院面向2022级研究生开展学术诚信承诺书签署活动,并利用调查问卷、提交学习心得、组织学术道德规范考试、自查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等各具特色的方式增强了活动效果。
  天津城建大学定期开展学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深入开展学风教育,完善学术规范,并对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给予公平公正处理。对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细致的“查重”检测,通过检测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学院和指导老师,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在校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研诚信宣传活动,通过橱窗、海报、LED屏等媒介投放学风建设宣传标语,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政策及警示案例制作成学风建设宣传月学习材料,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宣传和学习。引导广大师生学习科学家的优良学风和高尚品质,大力培养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科学规范。
  二、加强治理制度保障,积极开展研究探索
  强化国家科技伦理规范、制度落实,加强市级科技伦理治理制度建设,积极开展科技伦理领域研究探索,为科技伦理治理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此外,我市不断加强市级层面统筹,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定期会商。
  压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管理主体责任;有效发挥科技类社会团体作用,明确科技人员遵守科技伦理要求责任,凝聚科技伦理治理的最大合力。为了解高校科技伦理治理现状,组织我市综合、理工、医科等不同类型高校完成教育部科技司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内容有高校科技伦理治理现状,包括机构设置、政策制度、工作机制、教育培训等情况;还包括高校科研人员对科技伦理工作的认识、意见和建议。以网络问卷方式开展,各高校组织本校长期从事一线科研工作的科研人员填写,覆盖不同学科、年龄、职称的科研人员群体,最终汇总形成调研提纲。
  天津科技大学在学术委员会下设了学术道德与科学伦理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天津科技大学学术道德与科学伦理专门委员会章程》,教师在开展科研工作时如涉及科研伦理问题,需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校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我校伦理委员会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的科研工作。在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天津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安全评估表》、《天津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天津理工大学举办了以“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创新能力”为主题的2022年明理研究生论坛,为在校研究生搭建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提升了学术理论素养,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借以朋辈榜样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研究生,端正科研态度,潜心学术研究。
  天津农学院充分发挥实验动物中心作为实验动物管理与伦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执行机构的作用,做好实验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组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工作,开展有关学术科研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先后制定了福利伦理审查决议表、天津农学院动物实验个人承诺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等材料,用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等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天津医科大学本年度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了2次会议,审查医学科研伦理实验28项,审查科研项目申报相关伦理审查140余项;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进行了3次会议,审查动物实验50余项,审查科研项目相关伦理审查300余项,提出多条伦理审查及证明标准改进意见,充分引导学校科技人员科技伦理意识与自觉性,合规开展科技活动,促进行业自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成立大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制定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章程。校科研伦理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机构,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经校学术委员会授权,负责对学校涉人研究的科研项目、论文和奖项等进行伦理审查。
  三、完善审查和监管机制,严处违法行为
  组织我市2所从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高校需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按规定上传信息进行备案,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坚持促进创新和防范风险相统一,积极推动从事科技活动的单位建立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或审查制度,加强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监管,跟踪审查科技活动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及调整情况、科技伦理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科技伦理风险的潜在变化及可能影响研究参与者权益和安全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跟踪审查的内容。严肃查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科技创新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
  四、深入开展教育和宣传,提升公众意识
  加强国家科技伦理相关政策、规范、指南等解读,广泛开展了科技伦理科普和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科技伦理意识,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坚守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进一步增强科技伦理意识,自觉践行科技伦理原则,坚守科技伦理底线,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
  五、下一步重点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展开系列重点举措。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完善科技伦理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伦理人才队伍。
  (一)重视科技伦理教育
  鼓励大中小各层次学校加强科技伦理课程建设,将科技伦理教育纳入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当中,对标卓越工程师的工程伦理和工程责任培养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专题研究、课程资源建设、教材建设等内容,完善科技伦理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伦理人才队伍。统筹规划科技理论教育、科技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内容体系,通过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开展活动和宣讲等。后期将加大科技伦理教学科研工作,将科技伦理列入年度科研指南方向,鼓励“研大职中小”各层次开展科技伦理科研探索并进行示范教学,形成一批有质量的科研成果。后期会参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两份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的指导文件,来约束管理中小学生的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教育。
  (二)强化科技伦理培训
  科技伦理治理既包含政策、法律的维度,也包含教育的维度,需要刚柔并济、综合为治的方式才能实现。其内容应当包括科技伦理的培训课程,科技伦理手册、指南章程的编制和培训等。科技主管、科技资助及教育部门承担相应职责,包括构建科技伦理教育资源库,编制科技伦理与科研诚信手册,用于指定培训和教辅资源。推动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将科技伦理培训纳入科技人员职业培训体系,在入职培训、承担科研任务、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中加强科技伦理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开展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科技伦理审查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科技伦理宣传
  加强科技伦理科学普及工作,引导科技人员认真解读科学研究中涉及的伦理问题,推动公众提升科技伦理意识,理性对待科技伦理问题。鼓励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引导新闻媒体提高科技伦理素养,科学、客观、准确报道科技伦理问题,避免将科技伦理问题泛化。发挥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等作用,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汇聚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专家力量,融合开展科技伦理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对科技伦理的认识,推动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科技伦理治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典型案例挖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