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社会资源防治校园欺凌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研究答复如下:
天津市教委深入贯彻教育部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教育部门职责,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坚决做好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
一、持续强化学习,高位推动工作
天津市教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将学生欺凌防治作为校园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组织相关职能处室从思想上、制度上、措施上深入加强对《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以下简称《十项要求》)的学习研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的通知》,从提高重视程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理论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关心关爱学生,做好日常工作、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教育系统各单位累计组织专题学习《十项要求》306场,累计学习人数38732人;组织中小学校长、教职员工欺凌防治专题培训和学习2601场,累计覆盖37万余人;各学校成立了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了细化学生欺凌防治校纪校规,公布了学校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学校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设置视频监控;指导各学校累计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咨询专业服务707次、心理辅导专业服务3034次、行为矫正专业服务287次、技防建设专业服务820次。
二、持续强化排查,推动专项行动
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重点从全面开展事件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同时就加强组织,周密部署、部门联动,强化协作、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开展督查,确保落实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做好防范中小学学生欺凌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教育系统各学校均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作为负责人,切实把做好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思想上、行动上予以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三、持续强化教育,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学校防欺凌体制机制,教育系统各学校对照《指引》要求,全面建立完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从“健全工作制度、专题培训教育、关注重点群体、及时主动发现、规范调查程序、建立专项台账、分类教育惩戒”系统梳理,设立并公布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机制,不断完善学校防欺凌制度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教育系统各学校按照《十项要求》的内容,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细化学生欺凌防治的校纪校规、公布学校欺凌防治电话等,全面加强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三是全覆盖开展苗头隐患排查,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学段学生特点,认真进行研判,突出易实施欺凌和易受到欺凌的“两类重点群体”,对表现异常的学生加强关注,建立台账,做到一人一策、一事一策,及时发现并化解学生欺凌苗头,将其控制在萌芽时期,有效推进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四是全面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各中小学校持续开展学生防欺凌宣传教育,普遍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员工对《天津市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若干规定》《细则》《指引》《十项要求》开展再学习、再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师生欺凌防范意识、鉴别能力和依法处置能力。据不完全统计,教育系统各学校组织防范欺凌主题班会6700余场,覆盖102万余学生;组织防范欺凌专题家长培训1728余场,覆盖72万余学生家长;分享警示案例1657个;与学生谈心谈话5万余次,覆盖36万余学生;开展家访28000余次,覆盖25万余学生;印刷使用各类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36000余本。
四、持续强化协同,共筑安全防线
天津市教委充分发挥在学生欺凌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协调各相关委办局建立协调研判机制,完善信息通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多措并举,共同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特别是加强警校联动,建立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协调机制。同时,教育系统各学校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会同属地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学生欺凌案事件协同处置机制。市教委持续加大与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防范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合力,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据不完全统计,教育系统各学校累计同政法、公安、司法、人社、民政等部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159场,解决涉校案事件34起。
下一步,天津市教委将联合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等相关单位,按照《指引》《十项要求》的有关要求,加强部门间密切协作和定期会商研判,完善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处的联动协作机制,凝聚多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建设阳光、平安校园。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