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市教委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教规范〔2021〕8号)《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24〕4号),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并且坚持创新驱动,多渠道拓宽课后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二、具体举措
一是制定完善配套制度。重点围绕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高校实践育人功能提高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印发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就餐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中小学课后服务体美劳教育活动菜单》,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纳入整体设计,为中小学课后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增强了课后服务的指导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建立了课后服务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是动态调整优化课后服务内容。各中小学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及时反馈改进,区分不同学段、不同年级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一校一策”“一年级一案”。加强统筹,把课后服务纳入整体安排,优化一日作息和教育教学活动,以思政做引领,融入更多红色育人元素,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服务菜单,提高课后服务非学科内容比例,让学生学习回归教育本真。
三是丰富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出台《关于发挥高校实践育人功能提高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建立中小学与高校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建课后服务实践共同体。依托天津市基础教育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课程资源库,扩大线上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拓展中小学课后服务资源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通知》并制作《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校外资源名录》,健全文化场馆与中小学校合作共建机制,引进优质校外课后服务资源,拓展服务渠道、形式和内容,多措并举提升课后服务吸引力和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是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我市率先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合理劳动所得。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选树课后服务优秀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关爱机制,探索实施弹性上下班制度,为教师提供“平价放心菜”等,用情激励、用心解决教师“后顾之忧”,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采取了各项工作举措,但是您调研后提出的问题也确实客观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和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工作。
一是鼓励各中小学校因地制宜,以育人为导向,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充分调研广大师生需求,有选择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的高质量、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
二是各区教育局要加强统筹设计,做好整体规划和分类指导,主动与各类校外资源对接,积极争取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推进校外资源与中小学校合作,提供“菜单式服务”,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有吸引力的服务。
三是整合各方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街道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践教育基(营)地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同时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密切家校沟通,不断优化和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