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校园反欺凌体系,保障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与心理健康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校园欺凌问题关系到师生、家长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教育部门,我们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高位推动,召开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工作会
河北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3名初中生因琐事将同学杀害并掩埋一事发生后,我们深感痛心和惋惜,并提起高度警醒,可以说,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工作刻不容缓。市教委认真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视频会,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市属行业办中职学校校长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教育部工作要求;二是通报近期我市相关情况;三是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会后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立即向上级机关或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和会议内容;二是组织召开本区域、本单位防范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题工作会议,传达教育部和市教委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三是结合中小学校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采取领导包片包校等方式,认真抓好落实;四是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以工作简讯等形式,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报市教委。
二、构建学校有效干预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中小学校落实〈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工作细则》工作要求,全力遏制校园欺凌现象。市教委下发《关于规范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从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要、抓实日常教育、妥善应对处置、规范工作台账等五个方面强化规范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其中在责任与制度方面一级指标下设置制度建设二级指标,明确学校应当健全和完善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制度、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明确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理规定、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并保持电话畅通、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其他防治学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三、加强防范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
教育系统各单位通过海报、条幅、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强化对全体师生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同时,针对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出现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引发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市教委及时下发《关于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的通报》,对该事件进行通报,提示各区教育局深刻汲取教训,严加防范,从加强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全面排查校园欺凌苗头隐患、强化组织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务必做好辖区未成年人防范校园欺凌和涉校案件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对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出现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的通报,强化了教职员工的培训,增强了防治校园欺凌的工作水平。
四、加强与家长的协同交流
联合政法、公安部门,将校园欺凌防治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调研督导,结合“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对暑期校园外或线上校园欺凌行为的防治,对易实施欺凌的重点学生开展入户家访,了解学生假期状态、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对易受欺凌的重点学生进一步分析研判,普及防范知识,适时提供帮助。筑牢学生“不能欺凌他人、不敢欺凌他人、不愿欺凌他人”的思想基础,杜绝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欺凌事件。通过建立健全家校沟通协商治理机制,帮助家长了解防治校园欺凌知识,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增进家校互信,聚合力守护学生安全。
五、开展治理涉校案事件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防控,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深化教育领域整治,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印发《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治理涉校案事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强化校园治安整体防控、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严密防范校园欺凌、深入推进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7方面为重点,大力整治涉校案事件。
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涉校案件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础教育领域防范校园欺凌和涉校案件工作,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良好的教育环境,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印发《关于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涉校案件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由市教委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结合“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周”对相关区教育局及学校在健全机制体制情况、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情况、全面排查苗头隐患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严格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问题整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薄弱环节。同时,为深入推动各区、各学校强化校园和学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市教委下发《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决定从2024年3月—12月底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
下一步,市教委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做好防治校园欺凌的各项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