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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445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6-10 11:11

民进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鼓励大学专业教师社会兼职,提升高校服务社会职能的提案,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感谢贵党派对我市发挥高校教师作用,鼓励教师兼职推动高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等有关工作的关注!贵党派提出的建议,与我们教育部门目前关于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绩效分配、业绩考核等有关领域的一些工作举措有很强的关联度,也对我们指导高校健全和完善教师兼职管理制度,强化高校社会服务职责,推动教科人一体化推进有很强的启发作用。
  近年来,市教委对于高校教师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天开园等科技园区和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从事社会兼职工作非常重视。
  一是职称制度改革的引导。2021年市教委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高校中设置“应用推广型”教师岗位,职称评审中重点考察这类教师解决技术应用问题的能力、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贡献等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鼓励高校青年教师参与乡村振兴、国际组织和援外交流等工作。并将参与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等社会兼职和到企业完成横向课题、技术攻关等企业兼职作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之一。为解决高校教师兼职的后顾之忧,文件明确了“经批准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的教师,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在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教师社会实践的要求。2020年市教委印发《天津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试行)》,各高校实施思政教师和辅导员实践锻炼计划,思政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至少3个月农村社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实岗锻炼经历。市教育两委每年组织2批市级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实践锻炼活动,由高校推荐思政教师、辅导员等到有关部门机关处室、基层社区、市属国有企业实践锻炼半年或一年。实践锻炼期间要全职投入实践岗位,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岗工作,不安排教学任务。
  三是教师分类评价的鼓励。2023年市教委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分类评价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重点考核评价,强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导向。推动教师积极服务我市“十项行动”,融入新型产教联合体和产教融合共同体、天开高教科创园、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发挥高校各自优势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创新发展。优化教师成果评价机制,高校教师参与行业标准开发、到企业进行技术推广、参与政策咨询等智库成果、文艺作品等业绩成果均可以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高校薪酬分配制度。
  四是高校管理制度创新。目前我市高校教师的社会兼职工作根据其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薪酬待遇、岗位聘用、评价考核等因素普遍由高校干部人事部门管理。领导兼职由干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普通教师兼职根据基层学院意见由人事处办理。但因为兼职工作还涉及到创新创业、校企合作、学术头衔、科技安全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所以具体操作中还涉及到高校科研、对外交流、安全、宣传等很多部门及其上级委办局。各高校也已注意到了加强高校教师校外兼职管理的重要性,结合国家和我市有关文件,部分高校已经着手系统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工业大学为例,2024年该校已草拟了《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文件明确了兼职人员范围、兼职审批与管理、兼职人员责任与义务等。
  2024年,教育部已将加强高校教师社会兼职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下一步,市教委将根据贵党派的建议,进一步协调市人社、市财政等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文件,鼓励高校落实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教师社会兼职的管理;持续推动有关支持政策落实,鼓励高校教师通过社会兼职进一步发挥作用;压实高校用人主体责任,推动高校更好地履行社会服务职能。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