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科技和教育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市学科产业深度融合难题 形成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提案,经会同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升学科产业深度融合程度,支持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
一、着力提升高校服务产业能力。
(一)创新学科发展模式。
市教委联合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启动实施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建设计划,创新学科发展模式,遴选认定了直接服务于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的三批共90个特色学科群,做到紧扣产业链构建人才链,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市教委联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出台《关于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启动市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中医药大学中药制药现代产业学院入选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市教委、市工信局认定10个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天津大学入选教育部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建设高校。支持高校联合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共建116个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
(二)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
我市高校拥有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和6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5所高校运用学科优势投身11个产业联盟建设。2021年选派1056名科技特派员入驻827家企业。深化高校科研评价改革,制定实施《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出“应用推广型”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将专利创造和科技推广应用等业绩作为高校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将产学研合作、专利技术转化、科技服务的社会效益,作为高校科研评价的重要指标。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市教委联合市科技局出台大学科技园建设指导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科技大学科技园、西青大学科技园、民航大学科技园、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科技园等4家科技园获批市级大学科技园,中医药大学科技园、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北辰)2家纳入培育建设,200余家企业入驻6个园区。2021年,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中医药大学现代中医药海河实验室挂牌运行,天津大学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和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加快建设,高校正在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
二、以产业链带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这些年,我市坚持将产业链作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着力强化产业创新,打造12条重点产业链,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提供有力支撑。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77家,位列全国重点城市第三。现代中药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获批,获得工信部专项资金1亿元。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超算中心推出 “天元”生成式大模型,航天五院天津基地建成国内首条柔性卫星互联网整星生产线, 海光DCU “深算二号” 问世,助力我国 AI芯片 “突围”。
三、提高成果转化应用落地能力。
(一)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基础研究项目立项机制,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自主立项项目200项,吸引社会资金超过1500万元。在城市消防、智慧民航等领域实施基础研究多元投入项目,资助项目107项,资助金额1382万元。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积极探索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的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合作组织,制定《天津市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二)加强概念验证平台布局建设。聚焦我市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布局建设25家行业概念验证平台,重点在生物医药领域,加快布局形成原料药、制剂、检验检测、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等全链条概念验证体系;在智能科技领域, 加快提升样品试制、测试检验、场景验证等重点环节概念验证服务能力。
(三)加强政策宣讲服务。针对高校具有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在收入分配、技术入股等方面的落实难点问题。先后赴我市12所高校,地震研究中心、通信安全中心等 8 家科研事业单位培训,推动政策深入人心,有力推动科研单位落实政策,激发活力。
四、税收鼓励推进产教融合发展。
在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或科研人员在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过程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可按规定适用相关政策。
一是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是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 ”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四是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 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为了进一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市教委会同市科技局等部门广泛调研,制定了《天津市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指引》,帮助高校梳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税收、科技政策问题,细化技术入股操作流程,合理规划政策路径,为高校和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指引。
五、充分发挥国企行业龙头带动作用。
2023年,结合我市建立校企握手通道工作,我市推动国企与天大、南大等高校加快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组织国企围绕科技研发、技术攻关、产品升级等方面进行需求梳理,形成35项科技需求清单,并推动企业深化校企对接合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津转化落实;二是组织国企对我市高校485项科技成果清单中可承接项目进行梳理,形成117项可承接清单,积极与市科技局等部门对接,促进企业高校合作;三是指导企业依托创新平台打造中试平台,积极服务天开高教园科技成果转化;四是指导推动国资系统企业与院校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联合培养力度,组织召开国资系统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工作推进会,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成果运用国资国企专场对接活动”,深化拓展与外部科技创新实力强、战略领军人才密集、自主知识产权丰富的高校、科研院所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对接合作。
目前国有企业已分别与高校开展对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联合高校构建研发和技术转移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跨领域创新合作,实现科技力量的有效协同,提高科技成果在津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如水务集团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两所高校达成科研合作协议,借助水务集团中试平台、成果应用场景,就管网漏损控制、双碳工作等领域开展科技研发。渤轻集团所属飞鸽集团与天津大学工业设计创新中心联合创建“天飞骑行产品创新设计与研究中心”,为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搭建平台。渤化集团已与天开科技园签署合作协议,讯创在天开园设立分支机构。渤化集团13个中试平台,卓朗科技国企行业信创适配中心,中环信息产业集团的中关村智造中试服务平台,已分别与天开高教园签约,为天开高教园入园企业提供中试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国企与博创赛获奖项目团队初步形成21项合作意向。
六、下一步重点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贵单位的建议,落实天津市“1+3+4”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拟通过和市辖区联动,推动我市高校主动调整学科建设方向,将学科建在产业链上,实现学科链、科技链、人才链融合共通,提高我市学科对天津市经济发展适配度,助力我市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建设。
以挖掘各区内重点企业重大需求为切入点,通过教委和市辖区一一深度对接,组建学科共同体,组团式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引导高校调整学科建设方向和模式,实现学科建设整体转向,汇聚高校高水平人才、科技研发力量、研究生等资源优势,促进高校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有组织对接,在破解需求、推进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提升产业与学科融合度,提高我市学科建设对我市经济发展适配度,实现产业发展与高校学科建设同向同行,形成联系紧密而良性互动的校企合作范式,高校、企业与市辖区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促进高校成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形成“聚焦急需、集聚要素、集约管理、撬动发展”的实操性工作方案,助力我市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
感谢贵单位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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