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放开环城各区高中生分享市区优质教育资源的提案,经会同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东丽区研究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方式
我市现行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是经过多年探索、不断调整完善后形成的。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分为面向市内六区招生、面向本区招生、面向全市招生三种招生方式。初中毕业生年龄相对较小,高中入学时需要考虑学校离家远近、是否便于接送、能否适应住校生活等因素。因此,普通高中教育主要还是在学生所属区域采取走读方式进行。市内六区大部分普通高中学校不具备集中住宿条件,但市内六区地域相对集中,交通也非常便捷,该区域范围内学生基本能够实现走读学习,因此作为一个整体区域进行招生。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区较远,且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空间跨度较大,学生跨区域报考很难实现走读学习,因此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根据本区地理、教育、民情等实际情况,按居住地划片招生或全区统一招生。从多年招生实践来看,现行的招生方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二、优质普通高中面向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定向招生
我市从2011年开始,部分市教委直属学校在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定向投放招生计划,满足了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学生对市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促进了教育公平。2023年,天津一中等市教委直属学校在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共投放招生计划240个。其中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南开中学,每校28个;天津中学31个;复兴中学20个;瑞景中学105个。
三、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
自2009年,我市逐步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由最初的10%逐年增加至目前的50%,坚持以初中学校应届初三在籍学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并向区内相对薄弱初中学校和农村偏远初中学校倾斜。各初中学校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并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可享受降低20分录取的政策。
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
2020年4月,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若干举措的通知》(津教政〔2020〕4号),正式启动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经过持续推进,取得丰硕成果。2023年8月,市教委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关于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的若干措施》(津教政〔2023〕11号),启动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进一步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市教委直属学校合作办学,强化“区域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进一步增加优质资源总量,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切实办好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
再次感谢您对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