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市民政局主要开展工作
按照市民政局党组“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工作要求和“开门办民政,人人当专家”工作方法,重点从强基础方面推动落实,为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一是开展工作调研。选取32个直接联系点,以点带面,掌握基本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召开城乡社区治理业务培训会,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及专家库教授就城乡治理现代化开展授课辅导,并赴河西区、北辰区、蓟州区相关社区、村学访交流。三是加强基础数据收集。指导各区做好村(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四是出台文件。抓好社区全覆盖。上半年,印发《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
二、市财政局主要开展工作
2023年,继续安排工作经费203万元。2023年,市财政安排市妇联妇女儿童重点工作、妇女儿童公益活动项目等专项工作经费,统筹用于支持我市家庭教育相关支出。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支出,支持市妇联印制宣传折页、购买单行本、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设置家庭教育专栏“空中课堂”等活动,助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同时,积极支持《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支出,保障调研、宣传、培训、政策解读等经费,助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方式促进我市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合理保障市妇联相关工作经费,积极助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进一步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常态化。
三、市卫生健康委主要开展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健康天津行动。开展特点鲜明的系列主题活动,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健康天津行动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知晓度,开展“关爱生命,救在身边”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的急救能力和急救知识水平。
二是组织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企业(单位)等健康细胞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建设健康社区/村1531个,健康学校732个、健康促进医院243个、健康企业442个,健康细胞数量不断增加。2022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4.25%,比上年提高3.77个百分点。
三是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科普好声音”科普演讲大赛品牌项目。开展“你动起来真好看”——健康体重主1题照片征集活动。利用地铁打造健康列车。拍摄《体重应由自我掌控》公益广告并在电视台播出。
四是组织开展中小学视力筛查工作。开展学校卫生标准普及、中小学生健康月、健康父母、专家进校园、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和重点人群关爱等六项干预行动,覆盖全市900余个学校共计60万学生及家长。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健康科普有奖答题”网络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坚持将家庭教育融入健康宣传工作,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和健康细胞培育行动,以健康素养监测结果为导向,做好重点人群、地区和主题的健康科普,推进家庭健康教育,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四、市教委主要开展工作
1.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心
2023年6月,依托天津科技大学成立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心,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学校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校育人新格局。
2.继续完善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体系
2023年开展市级家庭教育工作培训7场,参与培训的老师达2000人次。成立家庭教育协同发展联盟,开创家庭教育工作的新格局,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普及阳光心理热线、阳光家庭教育热线、心理援助热线“三线”知晓率,广泛宣传热线号码,使每一位学生100%知晓阳光心理热线,每一位家长100%知晓阳光家庭教育热线,每一位公众知晓心理援助热线。
3.完善家庭教育资源
挖掘家庭教育协同育人案例。指导推荐的3篇家庭教育协同育人工作案例全部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领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典型案例”,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天津经验”。科学组织资源,提升心理课程教学效能。录制开学季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教师培训示范课,亲子成长示范课等系列课程,研制课间5分钟心理操,举办学生抗逆力训练营,推动“点心课堂”心理微课40余节。编制新学期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指南、开学季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家庭教育亲子活动指导30招、大中小学生抗逆力训练指南5个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活动工作指南。
4.组织专题活动
举办“5.2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开展心理养成类、心理成长类、心理创新类、心理帮扶类和心理疗愈类等市级主题活动,覆盖学生超百万。在天津日报、津云、津门教育等媒体推出了《亲子关系不缺爱,而是缺少读懂对方的能力》《父母准确定位 智慧带娃不累》《天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综述》等一批心理和家庭教育科普文章,扭转社会舆论导向。举办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交流会暨2023年天津市“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国9个省市互学互鉴工作经验。
5.推进家校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积极配合市人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开展立法调研,全力协助《条例》修改审议,《条例》7月27日通过将于9月1日实施。8月印发《市教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政〔2023〕10号)。
6.培育心理师资队伍,提升心理干预水平
承办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班。通过讲座、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分类举办高校学工部长培训、教育局“一把手”培训、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培训,开展覆盖16个区的心理与家庭教育专项督查。研究设立天津市生命教育中心与成长发展中心。围绕班主任教育问题学生面临的风险点,组织专家编写班主任与学生、家长沟通的“十要十不要”手册,指导班主任以科学方式与学生、家长进行交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们将积极借鉴采纳您所提出的建议。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