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生线上教学中电子产品使用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了保护学生的用眼卫生并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在疫情期间的线上教学阶段和线下教学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管理和市、区、校三级协同推进机制,积极改善中小学生线上教学中电子产品的使用。按照市级统筹、区级主责、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聚焦线上教育教学关键环节特别是电子产品的合理使用,加强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制定了《天津市中小学线上教学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各学校完善区级实施方案、细化学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安排每日课时总量、课程时长和教学容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同时,明确线上教学区级属地责任、校长主体责任,落实“市督区、区督校”要求,督促指导各区、各学校严格落实我市中小学线上教学“十条要求”,特别要坚持“健康第一”理念,科学、合理安排每天和每节课线上教学的时长,严格小学线上教学每节课时间15-20分钟,初中25-30分钟,高中不得超过40分钟,要适当延长课间休息时间,切实保障学生用眼健康。
再者,在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市教委与海河传媒集团联合推出“广电云课堂”,开通9个电视频道,通过天津广电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广播电视IPTV等途径搭建线上教学平台,全市12个年级的中小学生可通过电视端随时收看、回放优质课程。尽最大可能将线上教学的媒介由网络和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替换为有线电视与普通的家用电视,从而尽量减少孩子们在上网课时由于家长不在家,缺少老师和家长管理,长时间自由控制电子产品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区指导各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家长的需求,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有针对性地动态调整完善学校、年级、班级有关线上教学内容、时长和方式;同时在线下教学期间,合理控制每节课电子产品使用时长,并要求学校不得通过微信发布作业和通知,切实保障学生的用眼卫生,并持续强化家校共育,指导家长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好电子产品。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并希望保持联系。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