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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280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10-18 14:59

周晋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抗逆力培养与生命教育的提案,经会同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积极探索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以工作体系建设、专业水平提升、品牌活动打造为重要抓手,重视中小学生抗逆力培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生命教育,建设有效的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平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市教委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优化热线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我市心理援助热线机制,普及阳光心理热线、阳光家庭教育热线、心理援助热线“三线”知晓率,广泛宣传热线号码,使每一位学生100%知晓阳光心理热线,每一位家长100%知晓阳光家庭教育热线,每一位公众知晓心理援助热线。

二是开展5·25心理健康日宣传教育活动。举办5.2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开展心理养成类、心理成长类、心理创新类、心理帮扶类和心理疗愈类等市级主题活动,覆盖学生超百万。在天津日报、津云、津门教育等媒体推出了《亲子关系不缺爱,而是缺少读懂对方的能力》《父母准确定位 智慧带娃不累》《天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综述》等一批心理和家庭教育科普文章,扭转社会舆论导向。

三是科学组织资源,提升心理课程教学效能。录制开学季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教师培训示范课、亲子成长示范课等系列课程,研制课间5分钟心理操,举办学生抗逆力训练营,推动“点心课堂”心理微课40余节。编制新学期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指南、开学季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家庭教育亲子活动指导30招、大中小学生抗逆力训练指南5个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活动工作指南。

四是培育心理师资队伍,提升心理干预水平。承办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班。通过讲座、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分类举办高校学工部长培训、教育局“一把手”培训、中小学校长和班主任培训,开展覆盖16个区的心理与家庭教育专项督查。研究设立天津市生命教育中心与成长发展中心。围绕班主任教育问题学生面临的风险点,组织专家编写班主任与学生、家长沟通的“十要十不要”手册,指导班主任以科学方式与学生、家长进行交流。

五是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成立天津市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心,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举办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交流会暨2023年天津市“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国9个省市互学互鉴工作经验。开展市级家庭教育工作培训7场,参与培训的老师达2000人次。成立家庭教育协同发展联盟,开创家庭教育工作的新格局,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市人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开展立法调研,全力协助《条例》修改审议。指导推荐的3篇家庭教育协同育人工作案例全部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领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典型案例”,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天津经验”。

六是发挥部门联动效能,一体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班,构建更加完善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深化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持续合作,继续优化“校医共建”、“教医共建”机制。推动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更加通畅,探索解决青少年在精神卫生机构挂号难等现实问题,通力开展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宣教与培训,加强技术力量输出,不断完善我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二、市民政局工作举措

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持续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近年来,全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均达到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各区从社区实际出发,采用一室多用的方式,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文化娱乐、青少年活动等功能室,特别是面向教育需求等开展各项服务,组织各类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为社区开展教育服务提供了阵地保障。

二是规范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指导规范》,提出居(村)民委员会设立文体教育等下属委员会。文体教育委员会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协助组织开展科普、文化、教育、体育和移风易俗活动等工作。

三、市司法局工作举措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青少年列为普法重点对象,不断推动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推进。在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天津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统一编制法治课教材”,并强调“有针对性地开展与青少年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对青少年普法工作在形式内容上的针对性、适应性提出要求。同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用法治精神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是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修订《天津市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重点普法项目,将《精神卫生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重点普法内容,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普法责任,推进相关部门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关注,正确引导和激励学生。

四、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举措

市卫生健康委针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积极与教育部门深入合作,强化精神卫生技术力量输出,针对儿童青少年群体先后开展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守门人项目、我市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等长期工作,促进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

一是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守门人项目。面向全市中小学建立三级守门人,其中班主任为一级守门人、学校心理健康老师为二级守门人、心理卫生专业人员为三级守门人。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中小学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协作,开展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筛查、干预、转介等工作。培养其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

二是开展我市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我委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健康宣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抑郁症及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等科普知识宣传。以区为单位每年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类宣教活动至少24场,确保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