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校企共建共管共享产业学院建设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是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有效载体,在提升院校人才培养能力和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具有重要支撑作用。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我市积极对接“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导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建设产业院校,目前,23所高职院校建设了55个产业学院,有力促进了校企双元育人。
一、建设情况
我市坚持行业企业办学基因,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深度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全市65%以上的高职和50%的中职由行业企业举办,引导高职院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办学,一批以瑞士GF加工方案校企协同创新中心、林肯汽车工程创新中心为代表的“行业技术工程中心”和“企业文化体验中心”落户院校,先后涌现出华为鲲鹏产业学院、360网络安全产业学院、爱尔视光产业学院等一批高水平产业学院。目前,我市高职院校已建成产业学院55个,涉及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信创、生物医药、新能源材料、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链。此外,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行,2个职教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全市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增至6个。
二、政策支持
我市高度重视产业学院建设,针对产业学院建设的若干问题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规范和支持。2018年9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大做强做优天津职业教育的八项举措》,提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建设,支持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大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加强专业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同一时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和完善政策保障措施等7方面共29条任务,并提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八种具体形式,并从财政、税收优惠、差别化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2021年1月,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产教城融合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的意见》,明确支持混改后的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允许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力量可通过承租、托管等方式参与职业学校运营管理;支持符合产教融合发展要求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承接职业学校办学;允许职业学校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为支持我市职业教育进一步服务产业、创新发展,近年来,市财政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产教融合试点和产教融合研究院建设,并在“双高计划”、“创优赋能”项目中,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重要的建设任务。关于购买服务问题,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五条“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等有关规定,如职业院校确有需求,按照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的原则,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研判并实施购买。
三、建设模式
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市职业院校构建了多种产业学院建设的模式。一是面向产业高端构建产业学院。学校在国家重点产业园区或集团企业创建学院,将“学校办到企业里、教室搬到车间中、讲台设在岗位上”,实现学习学徒一体化。同时打造校企混编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企业文化等元素及时融入课程、教材、实训项目,采取“学校学习+企业训练+顶岗实习”、“三段式”教学模式,完成“学生、学徒、准员工”有序衔接和柔性身份转换,提升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的契合度。二是引进行业龙头,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聚合行业龙头企业资本、技术、知识、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在校内建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创新“机构混合、资本混合、课程混合、设备混合、项目混合、师资混合”、“六混合”运行模式,将办学收益全部投入二级学院再发展,实现责任共负、风险共担、效益共创、成果共享,满足企业对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三是携手领军企业打造生产性实训基地,引企入校,在校内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依据生产过程,引入企业一线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开发实训项目、再造教学流程、制定技能考核标准,共同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研发,实现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一体化,形成校企共建、共管、共享、共育、共赢的长效机制。四是与政校行企合作,建设职教集团。职业学校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等多方合作,构建集团内培训评价组织、学校、企业联动机制,将职教集团建成供需对接、标准互认、人才共育、合作发展的产教融合载体。五是是创新打造新型产业学院人才培养载体。为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组合,分领域分方向打造4个产业学院,包括天津大学联合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学院、理工大学联合轻工职业学院建设智慧海洋能源产业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联合职业大学建设模具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联合交通职业学院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学院,探索开展卓越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等专项培养培训。目前,我委已组织多轮推动,基本完成产业学院建设方案编制,人才培养和推荐免试实施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师资队伍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发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职业院校师资队伍。一是支持职业院校引进高技能人才。出台《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本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事业单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引进国家级、省部级称号获得者、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等高技能人才,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二是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兼职教师。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流动岗位,自主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不纳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岗位设置方案,不与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其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职业院校可以通过设立流动岗位,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提升高职院校教师的实践能力,促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
五、推进地方立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职普融通,我市启动了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立法工作。修订《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和出台《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目前,《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修改稿)已经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于8月底提交市人民政府审议。《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专门章节提出企业和学校的权利义务,明确校企双方在产教融合中的权利义务,将实践中模糊的问题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目前,产教融合促进条例起草工作业已完成,并邀请市人大、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指导,草案将于近期提交市政府审议。
六、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把产业学院作为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新时代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阵地,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发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的作用,构建产学研创孵全方位、全过程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在产业学院内部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在企业的实习、协助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完成教学和管理、与企业人员协同研发和为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等途径可获得高质量的企业实践锻炼,了解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提升专业师资团队水平;另一方面,吸引企业高级管理和高技能人员,特别是劳动模范、工匠大师和行家名手,打造高水平的产业学院师资队伍。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