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结构比例的建议,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目前岗位结构比例为:正高3-3.5%,副高27-31.5%,中级50-55%,初级10-20%。就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而言,这个标准处于山东、江苏、重庆等省市中游水平。目前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的调整设置,近期人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其中“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加强聘后管理”、“全面考核教职工”、“及时调整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学校同类人员任课标准的教师岗位”等举措,对用好现有岗位资源,教师能上能下,调动教师积极性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目前,其他类型学校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纳入国家改革计划。下一步,市人社局、市教委将积极推动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意见,密切关注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标上级政策,适时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进行调整完善。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