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试点开设营养教育课的建议,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的通知(津党发〔2020〕3号)中明确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学生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观念,开设学生营养教育课是非常必要的一环。
多年来,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共同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营养教育。
市教委一是制定标准,指导学校营养供餐。2019年11月,市教委与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了我市《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地方标准,标准内包含了6岁至17岁中小学生学生餐膳食营养原则、营养标准、等值食物交换、量化食谱、预防学生常见营养缺乏病膳食指导和其他膳食指导等内容。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合理膳食、健康饮食。针对目前我市多数学生存在偏食、挑食等不良饮食习惯,缺乏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观念,同时食物浪费严重,饮食礼仪逐渐消失这一问题,市教委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加强“食育”教育,宣传和倡导合理膳食、营养膳食,教育学生少吃高油高脂高盐食物,并不断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使健康饮食的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减少接触,严禁中小学校园内小卖部售卖食品饮料。由于目前售卖的零食及饮料多高油高脂高盐和多糖,为减少我市中小学生及幼儿接触零食及饮料的机会,净化校园教学环境,市教委要求我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校园内小卖部(校园超市)严禁出售食品、饮料类商品,大大降低了我市中小学学生及幼儿接触高油高脂高盐和多糖食物的机会。四是施行陪餐,及时改进校园供餐问题。为及时发现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集中供餐工作中,存在的诸如高油高脂高盐等问题,不断提高学生餐的营养水平。2019年,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等集中供餐单位施行陪餐制度,市教委要求“一把”校(园)长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必须陪餐,并做到“同时段、同排队、同标准、同缴费、同区域”的“五同”要求。在陪餐过程中,陪餐人员将按照“少盐少油”等有关要求,要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并认真征询学生意见,将发现的问题和学生意见当日反馈给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以不断改进学生餐的质量。
市市场监管委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高标准打造了全国唯一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官方网站,构建“一网一微”(天津食品安全网、天津食安微信公众号)宣传主阵地,累计点击量突破280万次。围绕社会舆论热点推出专家科普栏目“祥说莹论”36期,通过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百度等8家主流媒体发布,在全市黄金地段26块LED大屏滚动播放,进一步营造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积极组织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儿童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校园食品安全座谈会、交流会,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注意饮食健康、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卫生健康委认真组织开展了预防慢性病的营养监测及营养宣教等工作。2016-2017年在全市5个区组织开展了具有天津市代表性的儿童与乳母营养监测工作、2018年开展了具有天津市代表性的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2021年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监测数据主要用于相关健康政策的制定,如减油减糖减盐、三减迈向三健等。另外,卫生健康部门坚持举办“5.20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科学营养、合理膳食、适当锻炼的健康素养,每年在全市的中小学校中发放主题海报、折页等宣传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下一步,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继续紧密配合,共同开展好对中小学生的营养教育,促使中小学生良好就餐习惯的养成,全面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