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天津市应重点支持建设2-3所中国百强市属高校的提案”的提案,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双一流”建设现状
我市“双一流”建设坚持“四个服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导向,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建设一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强有力支撑。主要分为“国家层面建设项目”和“市级层面建设项目”两大建设层次。其中,“国家层面建设项目”有三个:一是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二是支持医科大学肿瘤医学学科群、工业大学现代纺织学科群、中医药大学中药学科群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三是支持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市级层面建设项目”有五个:一是支持9所市属高校和2所共建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力争进入全国百强或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二是重点建设30个左右学术水平领先的一流学科,力争达到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三是重点建设50个左右与我市产业发展有效对接、服务能力强的特色学科(群)。四是重点建设12所高职院校,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五是重点建设30个与我市重点产业群对接紧密的优质专业(群)。
(一)市级层面建设工作
在《实施方案》的指导下,2017年11月市教委印发《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委〔2017〕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二)。依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市教委组织高校申报天津市一流学科和特色学科群。经过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建设南开大学哲学等80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等3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拟建设天津科技大学智能轻工装备等81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遴选了天津医科大学等9所市属高校和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两所共建高校进行天津市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国家层面建设工作
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等三部委公布我国“双一流”建设名单。天津市共入围5所高校,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入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入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自2017年至今,我市明确对入围国家层面“双一流”建设高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2021年,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对部分高校予以重点支持,一是安排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4所高校共建高校专项经费4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双一流”建设、省部市共建和局部市共建等工作;二是参照中央财政对“双一流”高校的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对入选国家层面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3所市属高校配套安排市级补助资金,规模约0.9亿元;三是在核定高校生均经费时,对入选国家层面世界一沈学科建设名单的3所市属高校给予重点支持,规模0.3亿元。
二、推进天津市顶尖学科培育计划
(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市教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动天津市高校顶尖学科培育计划的通知》(津教政办〔2020〕39号),明确开始我市顶尖学科的建设工作。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单元,围绕“双一流”建设整体目标,在实施校级重点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天津市一流学科的基础上,择优选择40个左右的学科重点培育,分类型分层次设定建设目标,明确发展路径,冲击国内顶尖和国际一流,整体推进天津市高水平大学建设。市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解放思想、突破壁垒、凝心聚力、汇集资源,探索开辟“学科培育特区”,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科学研究平台、国际交流与合作、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主要是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为关键突破口,鼓励“顶尖计划”实施单位积极探索,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在人才引育、薪酬制度、职称评聘、项目评审、平台建设、国际交流、博士生培养等方面激发学科的内生动力,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目标是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进一步找准我市学科优势及短板,探索开辟“学科培育特区”,创新学科建设体制机制,突破人才引育、政策机制方面的瓶颈,分类型、分层次加快推动我市一流学科建设,扶植一批学科保持或冲击国内顶尖、世界一流行列,推动一批学科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综合实力和支撑服务能力。力求到2025年,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群),医科大学肿瘤医学学科群、工业大学现代纺织学科群、中医药大学中药学科群建成国家层面一流学科(群),科技大学食品与轻工学科群、理工大学先进制造学科群、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科群、财经大学经济管理类学科群以及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体育类学科群等有良好基础的市级层面一流学科(群)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一批学科在支撑服务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二) 建设类型
1.基础科学研究类。基础研究处于科技前沿,以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等为重要载体,聚焦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和前沿科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解决一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具备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源头供给能力。
2.产业应用研究类。紧密对接产业需求、企业需求、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较为健全,深化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深入推进政府、高校、社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面向我市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都市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主要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的研发和推广等工作,与企业共同承担国家及市级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共建应用技术研发团队,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实现重大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明显,专利技术产业化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做出突出贡献。
3.人文社科研究类。充分依托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智库、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等平台,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创意等领域,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研究阐释,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智库。在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认识世界、传承文明、普及科学,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提供有效支撑。
(三)建设举措
1.师资队伍方面
重点支持培育和引进国际一流专家、学科领军人物、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
扎实推动国家及天津市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落地与创新。坚决破除“五唯”,指导高校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产业创新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职称结构比例和人才引育政策要向顶尖学科倾斜,支持顶尖学科引进和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入选学科可遴选若干青年骨干成员作为储备人才,储备人才可参照市教委有关指导意见实施年薪制管理,并在购房、租房、入住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在子女入园入学方面给予适度照顾。入选学科应聘任符合学科发展需求的产业领军人才加入学科团队。
2.人才培养方面
重点支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国际化、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建设。
支持入选学科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应用等多方需求培养人才。对入选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给予倾斜,加大对入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加大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践基地等建设力度,项目充足、符合条件的,适度增加投入,为人才培养提供优质实践与创新平台。支持入选学科与地方政府、知名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等联合培养研究生。
3.科学研究方面
重点支持大科学中心、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智库等科研平台建设。
制定专项支撑计划,支持入选学科每年获批一定数量市级重点课题。将入选学科与产业合作的重大在研横向课题纳入市级重点课题并给予支持。大力支持入选学科获批市级科研团队和平台,积极为入选学科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团队和平台创造条件。支持入选学科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社科类奖项。
4.国际国内交流方面
重点支持高水平国际国内合作平台建设、产教合作平台、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国际化环境建设、学校国际影响力提升。
支持入选学科骨干成员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组织并担任重要职位。支持入选学科举办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科技成果推广会议。鼓励入选学科成员出国交流访学并提供便利,对学者出访交流不进行计划管理,按需派出。支持入选学科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开展联合攻关,选派成员和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到世界一流大学培训进修、交换培养、攻读联合学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持续发挥“双一流”建设工作机制优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委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协调推动,共同推进“顶尖计划”实施。市教委具体负责入选学科认定、建设方案审订、执行的监督与检查、绩效考核等,规范、协调日常管理工作。
2.资金保障。统筹“双一流”建设资金、共建高校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现有投入,规范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入选学科所在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高校和学科将资金更多用于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与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软环境建设。
3.机制保障。强化统筹规划,加强过程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及时跟踪指导,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不适合继续重点支持的,及时退出“顶尖计划”;符合遴选标准、有发展潜力、预期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标志性成果的学科适时增选纳入“顶尖计划”。
三、推进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建设
(一)基本情况。
2020年7月,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动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建设计划的通知》(津教政办〔2020〕40号),明确开始我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的建设工作。特色学科群建设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统筹高校资源和学科资源,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配置学科链、人才链,增强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促进学科建设与行业产业协调融通,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更加开放、卓有成效的学科建设机制,整体提升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实现“五个现代化天津”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学科+产业”的学科建设模式,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市重大需求为目标,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协同创新为纽带,建设40个左右的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产业的服务产业学科群。对接经济社会主战场和科技发展前沿,瞄准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需求,重点围绕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动能产业和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突出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教育帮扶、智力支援。力争通过10-15年重点建设,“服务产业学科群”支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地、产业科研创新的重要基地、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形成“业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良好局面,为打造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优化天津营商环境、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建设举措
1.打破传统的学科界限,整合不同学科、不同院系、不同学校的优质资源,推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与合作交流,发展新型交叉学科,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建立校际学科合作研究、协同发展机制,逐步形成若干个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率高、社会效益好的学科团队。
2.深入推进跨领域协作,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为导向,组建专题研究团队,提供先进研发平台,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国际一流的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研究平台、产业研究基地等,在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等领域突破一批重大课题、转移转化一批高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
3.以服务天津创新发展和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导向,紧密围绕产业需求,设立“服务产业研究生工作站”,深化产教协同育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分类培养和分类考核,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升高校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基础能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4.探索建立“产业型学院”,创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育人模式,邀请产业知名企业、领军企业家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等方面着手,发挥本硕一体化培养优势,为产业一线培养急需的应用型人才。
5.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校企人才“双栖”制度,面向企事业单位和行业部门,设立“产业教授”,为培养高层次创新性应用型人才、推进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重要支持和制度保障;引导高校设立“产业服务型教授”,为潜心社会服务、成果突出、效益显著的高校教师提供上升通道。
6.以校企合作教学、科研、生产、实践基地为基础,深化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改革,指导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产业研究院”,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身,精准定位、重点突破,走内涵式、特色化发展之路,打造产业后备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创新成果的孵化器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三)保障措施
1.市关市级部门,负责“服务产业学科群”计划的统筹协调、规划部署、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服务产业学科群”所在高校应建立相应机制,制定校内支持措施,明确主体责任,改革管理机制,指导入选学科群制定详实可行建设方案,确保“服务产业学科群”计划顺利实施。
2.转变“服务产业学科群”评价方式,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合理评价高校建设成效。引导高校充分调动力量、整合资源,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结合”、“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将国家和我市科技扶植政策落地做实,坚决破五唯、讲贡献、讲实效,将“稳定投入”转化为“稳定产出”,为我市支柱产业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转化高水平科技成果。
3.强化统筹规划,加强过程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及时跟踪指导,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不适合继续重点支持的,及时退出“服务产业学科群”计划;符合遴选标准、有发展潜力、预期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标志性成果的学科群适时纳入“服务产业学科群”计划。
四、加强与中央部委联系,寻求支持
2020年10月15日,天津市与教育部签署关于重点共建在津教育部直属高校并共同推进天津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协议。双方将携手合作,进一步共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两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共建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三所天津市地方高校,共同推进五所高校“双一流”建设。
双方将聚焦一流本科和一流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聚焦一流学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聚焦一流大学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探索和走出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之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在未来五年的时间里,教育部将加大对五所高校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安排年度研究生推免名额时给予统筹支持、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有关重大人才项目实施中给予支持;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学创新、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突破转化在津落地;支持五所高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和联合共建国际高水平大学项目;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与地方加强干部双向交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天津市高校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天津市积极支持五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将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纳入天津市高等教育整体布局中,给予全方位政策倾斜,重点支持两所高校发挥区位优势和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新校区建设,重点支持进一步完善两所高校交通配套工程,支持两所高校主动服务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大项目;在实施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杰出津门学者计划、“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项目方面对五所高校给予重点支持;在实施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及研发经费投入等方面对五所高校给予重点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天津高等教育的关心,感谢您的提案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21年10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