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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10-18 14:35

李烨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天津市扎实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体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奋斗目标

市教委和市发改委于7月26日印发了《天津市教育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津教政〔2021〕9号)。规划中提出,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确保16个区全部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资源建设工程,配足配齐居住小区配套学校,挖掘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潜力,推进涉农区城区学位资源建设,补足义务教育学位缺口。提升改造中小学C级校舍,确保安全达标。新建或提升改造中小学体育场馆,补齐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缺口。实施新增中小学教学仪器配置项目,按照标准补充更新教学仪器设备。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推进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深化学区化办学和集团化办学,统筹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将全市16个区全部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确保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和校际差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资源建设,配足配齐居住小区配套学校,挖掘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潜力,推进涉农区城区学位资源建设,补齐义务教育学位缺口。对鉴定为C级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提升改造。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采取改扩建、租赁、校际共享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市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和10.2平方米以上。加强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按照教育部初中物理等6个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本市中小学音体美装备标准,新增配置326.5万台(套件)中小学教学仪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确保各区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和校际差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16个区全部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二、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和心理健康工作

(一)着力增强中小学德育教育

深入推进党史教育,举办大中小学生庆祝建党100周年“百年行动”党史主题活动,聚焦“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四个环节,突出学党史、悟思想、讲传承、重实践,展开了全市40项党史主题活动,涵盖“讲、读、写、行”等教育形式,将教育活动全面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大力开展红色教育,指导录制《红色少年团》红色主题内容电视节目17期,参赛队伍覆盖了天津市16个区的46所学校,千余名学生及教师参与,节目直播时累计有82万用户在线观看。创作《四史教育漫画读物》,面向全市中小学免费发放。创新实践育人载体,连续两年录制《同学去哪里》研学实践教育示范课程电视节目,节目满意度达95%,受众学生20多万人次,得到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和喜爱,已成为天津教育的一个重要思政文化品牌。

(二)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开展“5·25”大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5·25学生心理健康月”是我市坚持16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品牌,今年的活动以“逐梦百年·你我同行”为主题,支持各区和高校片区为主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特色活动,共开展了13项形式多样、辐射面广的系列活动,让学生在感动中接受生命教育,并从中获得积极、快乐的情感体验。同时,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云平台”的通力配合,宣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义,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念。

打造“阳光行动”抗逆力行动。面向全市大中小学开展开学心理健康指导,录制“阳光成长”心理指导课,“阳光暖心”心理访谈等课程和节目,打造“阳光课堂”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开展“阳光魅力”抗逆力训练营,提升受训学员的抗挫折能力,推广“阳光力量”团体辅导示范活动,开展高校心理委员专业培训,举办高校心理职业技能大赛、“阳光青春”励志演讲比赛、评选“阳光少年社”心理社团活动,建设“阳光点心”微视频课堂。

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技能大赛和暖心家访技能大赛,推广优秀工作经验,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录制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系列课程,其中包括针对不同学段学生和家长录制的“阳光心理示范课”和“家校共育示范课”,课程将在开学后播出。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场馆、设施和机制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是,促进全面开放。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政府投资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对学生、基层足协、社区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群体或机构优惠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二是,确保开放时间。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因气候条件、草坪维护、承担训练竞赛等原因,达不到对外开放时间要求的,可由地方体育部门视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开放时间要求,向公众公示。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事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属体育部门备案。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

(二)制定实施《天津市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中国特色体教融合发展,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市体育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市人社局于6月8日印发了《天津市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津体规〔2021〕3号)文件。提出要遵循青少年体育、教育人才培养普遍规律,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实现青少年体育、教育工作深度融合。配齐配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开齐开足学生体育课。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在中考中逐步增加体育分值。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建立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加快学校与各级各类体校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全方位合作,逐步健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打通优秀运动员升学和就业渠道。全面提升体育育人功能,整合体育、教育部门青少年体育赛事,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训练和比赛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和学校职责,定期开展督导考核。

(三)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建立常态化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和校际间体育竞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市教委印发了暑假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中小学暑假期间体育锻炼、劳动教育活动的通知》,还印发了《提升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十条措施的通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征集天津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活动项目的通知》《关于举办2021年天津市百万中小学生“我运动、我健康”活动的通知》,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阳光体育活动,2022年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50%,合格率达95%,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身体素质。2022年起将体育中考增加了运动技能选项的测试。

2020年起各区按照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要求,分别制定了提升改造计划。2021年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实施,采取改入建、利用学校地下室入建、租赁校外体育场馆、校际共享等方式,尽快补齐体育运动场馆缺口。

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数字校园建设

(一)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

今年以来,市教委大力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指导和推动河西区“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及和平区、南开区、宁河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7月16日,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研讨会在天津市召开,全国教育信息化领域的部分知名专家、部分省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部分特邀代表等近500人参加了会议,共同参观了河西区智慧教育示范区的样板学校—第二新华中学,将我市智慧校园建设经验推向全国。8月13日,市教委下发通知,将在全市基础教育学校中评选100所智慧教育示范校,经学校自评申报、区级初审推荐,年底前,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市级审核遴选,审核合格的学校将被认定为“天津市智慧教育示范校”。

(二)遴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市教委在全市遴选出1个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15个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报送教育部参评全国遴选。经材料评审、视频答辩、上网公示等环节,2021年7月30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天津市宁河区和天津城建大学、和平区岳阳道小学、市第十九中学和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被确定为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

(三)提升天津教育科研网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市教委已将 “一网五平台”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中。“一网”即完成天津教育科研网优化提升工程,加强“教育专网”基础设施综合支撑能力建设,提高天津教育科研网主干设备传输能力,进一步扩充全市各区教育科研网覆盖区域及冗余接入能力,推动5G应用场景建设,促进校园网、教育科研网与公共互联网融合应用,提升天津教育科研网对天津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四)落实中小学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任务

5月24日,市教委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工作。通过该项工作,将建设覆盖学校公共教学和办公区域的无线网络,提供学生、老师各类终端无线网接入服务,满足教育教学互联网访问需求。该工作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建设

2021年上半年,制定了《天津市中小学体育、美育教师配备行动计划》,指导各区制定了中小学音体美教师配备规划,多策并举开拓配备途径,逐年推进完成配备任务。2020年落实音体美教师补充配备365名,2021年招聘音体美教师402名。

发布《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杰出津门校长、杰出津门班主任、杰出津门教师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1〕13号)并组织各区和直属学校开展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学校和区级教育部门推荐,本年度共有108名候选人申报“三杰”支持计划,其中杰出津门校长候选人18名,杰出津门班主任候选人37名,杰出津门教师候选人53名。经过专家评审和通过市教委网站公示,已完成王丽等59名建议人选的遴选工作。市教科院组织专家与“三杰”支持计划入选人才开展座谈会,了解需求,制定了全周期的培养方案。

六、加强校长、班主任等骨干队伍培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师资队伍建设

在2020年完成市级学科骨干教师认定工作基础上,2021年继续实施天津市杰出津门校长、杰出津门班主任、杰出津门教师支持计划,市教委要求各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区级和校级骨干教师培养、认定、管理工作。到2021年底,各区按照各学段区级学科骨干教师数量达到本区相应学段教师队伍总量的15%左右,各学段校级学科骨干教师数量达到本区相应学段教师队伍总量的25%左右的规模。到2022年,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均达到1人以上,且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均小于或等于0.5和0.45,充分发挥各级学科骨干教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七、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各区、各市直属学校广泛开展区域内、跨区域或跨学段集团化办学,形成委托管理、多法人组合、单一法人等多种管理模式,共享优质品牌和学校文化、先进办学理念、成功管理模式、高效课堂教学、良好硬件设施和优秀师资团队,有效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和新建学校整体优质发展。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和实验小学等市教委直属学校,分别结对帮扶宝坻区、蓟州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和滨海新区,通过合作办学、培养培训骨干教师、教师干部双向交流任职、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应用推广教科研成果等多种途径,带动相关区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中心城区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聚集效应,与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结成区域发展共同体,在战略规划、学校管理、学生思政、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五育”并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交流,推动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支持中心城区与环中心城区、远城区结成教育区域发展共同体,实现教育集群优质均衡发展。发挥市教委直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结对帮扶远城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强带弱、以城带乡,促进远城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市教委直属学校与滨海新区合作共建学校。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探索优质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鼓励高等院校举办优质公办附属学校。支持各区引进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来津开展合作办学。切实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八、按照任务清单,加强督促检查

认真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查找工作短板弱项,集中改革攻坚,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市、区两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专家指导组逐区逐校指导推动,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力争到2021年底,5个区率先通过首批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到2022年,16个区全部通过评估认定。宣传推广各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先进经验。对各区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区政府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绩效激励的重要依据。

市教委将于每年年底前,总结有关工作,及时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公布完成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尊敬的李烨勃代表,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五育”并举,加快天津教育现代化进程,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而不懈奋斗。

2021年10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