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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5-24 11:26

陆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搞好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体系质量"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强协同创新

1.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企业产学研主体作用。持续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共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1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09家,超过一半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与外部组织建有开发机构,每年与科研院所合作研发项目上千项,其中与京津冀科研院所合作占绝大比例。如天士力集团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合作设立微循环研究中心,七一二公司与清华大学建立"清华通广研究所"、"专用通信研发中心",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项目研发。

2.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行业内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新型创新载体,旨在通过创新机制和模式,整合制造业创新资源、打通创新链各环节,加快从技术开发、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进程,实现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目前,我市已批复现代中药、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基材料三家创新中心挂牌或筹建,正积极指导推进创新中心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创新资源的整合与配置,深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抓好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发挥产业化示范带动作用。

二、构建专业化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1.探索成果转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建设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聚集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为本市企业与海外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机构搭建对接合作平台。出台《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登记技术转移机构94家,培育示范机构16家,引导各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成果转化服务。

2.加强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市教委于2011年建设了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并在2014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我市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型事业单位。目前,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职业大学等16所高校均建设了成果转化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一园多区、一体多翼"的架构。2019年,天津大学和天津理工大学被认定为教育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三、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转化应用

1.建立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库、登记成果库,对外公开已登记科技成果万余项。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外高校院所在津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面向产业发展需求,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服务。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行业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

2.组织产学研对接,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2018年,我们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开展调研,梳理企业技术需求;同时,走访清华天津高端院、浙大滨海研究院、天津中科智能技术研究院等落户天津的科研单位,上门开展调研服务,积极促进光电集团、卓朗科技、天士力等企业与在津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此外,联合北京大学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举办"人工智能时代芯片产业发展和新技术应用对接会",组织中环电子、天地伟业、飞腾、中星电子等芯片领域及相关应用企业积极参会,为产研双方搭建对接平台。

3.2018年,市教委充分发挥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的平台作用,整合我市高校科技成果资源,充分发挥我市高校的技术研发能力,积极开展成果宣传和技术对接。组织我市高校先后参加了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第十三届中国重庆高交会暨第九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和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共展示了我市高校科技成果500余项,签署合作协议10余个。

下一步,我们将从政策、服务、管理三个方向发力,大力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再培育若干主攻产业前沿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新型创新载体;二是积极对接北京优质科技资源,充分用好天津本土资源,组织对接活动;三是加强技术中心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认定和考核工作,最大化发挥技术中心产学研合作机制指向作用;四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枢纽型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以"互联网+云服务"的方式,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创新要素,构建线上线下良性互动的科技成果转移应用网络。

2019年4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