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编办、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义务教育工作的关心。多年来,市教委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名家、名师和新时代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弘扬高尚师德,积聚传播正能量,树立优者从教的职业导向,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考评监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打击课上不讲课下讲等师德失范行为,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教师职务晋升、考核评优、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
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岗位设置、职称比例等核定到区,并实行动态调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教育实际统筹使用,具体使用情况报本级机构编制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区内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机制,注重向中小学教师倾斜。建立编制市级支持机制,加大在全市范围内统筹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力度,通过盘活市级编制存量、跨区域调配编制等方式,支持编制紧缺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需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编制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严禁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教师,严禁管理部门占用教职工编制。近年来,先后为河东区核拨事业编制320余名,专项用于接收天铁集团涉县铁厂学校教师配备;为人员编制最为紧张的西青区、北辰区置换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00余名,专项用于教育系统;为环城四区新家园居住区核拨事业编制近2000名,绝大多数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通过推进各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调整各区相关事业单位经费渠道,盘活1000余名事业编制,优先用于义务教育。
(三)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
研究制定《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教委〔2014〕84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人〔2015〕3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人〔201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人〔2017〕4号)等系列文件,通过建设骨干教师库,强化交流比例、交流形式、交流方向等措施,指导各区不断深入开展交流轮岗工作。自2015年秋季学期,在全市范围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2015年度,全市交流教师2233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比例的10.2%),其中骨干教师794名(占交流教师比例的35.5%),交流校长256人。2016年度,我市骨干教师库共计19444人,交流教师2974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比例的15.05%),其中骨干教师1402名(占交流教师比例的47.14%),交流校长253人。2017年度,我市骨干教师库共计19800余人,交流教师3336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比例为16.85%),其中骨干教师1627人(占交流教师比例为48.77%),交流校长164人。2018年度,我市骨干教师库共计22700余人,交流教师2833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比例为14.89%),其中骨干教师1457人(占交流教师比例为51.43%),交流校长249人。各项指标均高于国家和我市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了教师资源配置。
(四)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结合市级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财力较为困难区的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将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加大对工作量、实际贡献和工作绩效的考核,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强化区政府属地责任,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不超过现行绩效工资水平的10%增加乡村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五)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105号),"各区县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的规定,做好农村教师住房保障工作,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组织各涉农区实施乡村学校教师食堂和休息室建设工程。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已组织有关区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规划的制定,启动建设工作,落实建设资金。
二、深入实施课程改革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多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按照《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开齐开足课程,并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评价。不断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研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在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方面,陆续出台《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体育局 市文广局 团市委 市科协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津教委〔2015〕4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3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70号),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拟定了《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旨在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一是课外活动方面,以体育艺术"2+1"项目和学生"实践课堂"为载体,深入开展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文化、科技、和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培育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体育锻炼方面,学校要进一步细化和深入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锻炼方案,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三是美育实践活动方面,各区、各学校要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同时通过学生艺术社团、艺术节等搭建展示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
三、加大教育投入
近年来,市财政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5年我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960元和820元,提高至1450元和1300元,并规定不足2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照200人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和添置必要图书。开展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努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性,支持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学校补充公用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2014年我市通过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设立市对区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市对区教育经费支持力度。2014年至2018年,每年安排10-13.2亿元,累计安排58.8亿元。各区财政、教育部门可统筹市对区财政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本区财力,支持中小学校均衡发展。
2018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将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18〕83号),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两类学校建设。2018年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分两批共下达宝坻、静海、蓟州3区转移支付补助近1900万元,对1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进行了提升改造,改善其硬件办学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2018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8〕51号),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教育领域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教育支出责任。
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促进我市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前两轮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成果,同时落实国家中长期规划纲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战略任务,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市委市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努力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提高学校办学品位,引导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此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素质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文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和学校信息化等六个方面,同时分别对应六项建设标准。每一项标准都是在一、二轮基础上提高和完善,由关注"有没有"到关注"好不好"。
其中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是以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若干标准化文件为依据,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及专业化水平为主要任务,以加强骨干教师、特长教师、专家型教师的培养,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结构性缺编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工作作风硬、教学能力强、科研水平高的教师队伍为重点工作。确定了"师德修养""专业能力""支持体系"三方面核心内容,同时研定了相关标准。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划培养、教师自我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要求。各区着眼区域教育发展全局,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借第三轮现代化建设之势,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各区统筹谋划新时代师资队伍建设,注重通过抓师德建设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抓教师专业素养,引导教师做好个人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为教师发展提供更好更高的平台。其中各区对教师培训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培训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教师交流落实到位,交流教师比例明显增加,并将教师交流纳入对教师的激励性评价;存在结构性缺编的区逐渐减少,结构性缺编情况正在努力改变。截至目前在第三轮建设中有260余所学校开展建设并接受了督导评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保持联系。
2019年4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