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天津市教工委征集高校信息方式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也非常有针对性,是针对天津市教育统计工作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也同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思路是不谋而合的,总体而言,您的建设具有很高的参考性。
一、各类评估介绍
(一)学位点评估: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陆续出台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 )文件,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要明确学位授予单位第一主体的职责,增强质量自律,培育质量文化。外部质量监督体系要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支撑与宏观监管,以质量为主导统筹资源配置,发挥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的质量监督作用。其中评估是重要举措,要建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制订科学的评估标准,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按类型、分层次组织实施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实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等处理办法。不断改进学科评估工作。
(二)学科评估: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它是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合格性评估。从2002年首次开展,平均四年一轮,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坚持"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各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授权),均可申请参评。
开展学科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方针,展示我国学科发展成就,建立学科评价的中国标准和中国模式,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的大局;二是服务高校。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价,帮助高校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和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与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2016年4月,学位中心在系统总结前三轮评估经验、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本轮学科评估共经历信息采集、信息核实、主观评价、权重确定、结果产生、结果发布等六大环节。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
(三)本科教学评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高教司制定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由此可见,上述三项评估工作分别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高教司分别独立举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上述工作,
二、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掌握和厘清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规模、结构和特征和学科信息数据的海量性、高时效性和多类型与层次性特征等基础情况,监测和诊断当前各高校学科发展的质量与水平,以便于进一步调整学科布局、凝炼优势学科和挖掘潜力学科,市教委准备在市级层面建立学科大数据平台和专业化运营团队。通过学科大数据平台的高水平运行,将有助于创新大学办学的思路与策略,提升政府管理大学和学科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进天津市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的速度与质量。?
(一)主要目标。
1.打造天津市高校学科全景式数据服务平台,助力"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
在新时代和新形势下,省域层面的高等教育竞争日趋激烈,如何持续保持和提升天津市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是关系到天津市城市整体竞争力的重大课题。高校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体现在学科层面的竞争上,目前国内很多省市均对学科建设投入大量资源,但学科建设的核心基础是数据资源和信息的建设。由于院校、部门之间存在的壁垒,导致政府层面、高校层面缺乏学科基础数据平台,亟需对现有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因此,学科大数据平台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计划打造天津市高校学科一站式、全景式数据服务平台,通过对学科基础数据及发展状况的深入分析和动态监测,进行学科发展性评估管理和服务,助力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
2.发挥学科建设平台的咨询服务功能,服务于政府及高校的学科宏观治理决策。
在信息时代和互联网时代,政府和高校对于学科的建设和宏观治理有赖于科学、严谨的研究政策和结论作为政策制定的基础和基石。利用天津市学科大数据建设平台可以开展深入的专题研究,长远来看,可以努力将学科平台打造为服务于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兄弟院校宏观决策的"智库",以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平台的咨询服务功能。此外,计划利用该信息平台,在天津市教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托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的研究力量,开展《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天津市学科建设及发展年度报告》的研究和撰写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天津市研究生教育领域的进展。
3.挖掘学科建设平台的衍生功能,服务于教育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活动。
学科大数据平台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借助于学科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深入、持续开展专门针对天津市高等教育领域专门问题的研究活动,而且利用该平台可以服务于教育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活动,进而有助于提升天津大学和相关兄弟院校相关学科的人才培养质量。此外,长远来看,经过几年的建设,计划将此数据平台打造为天津市教委、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的"品牌",进一步提升天津市和天津大学教育学科的竞争力。
? (二)建设原则
天津市高校学科大数据平台以信息资源整合为重点,以大数据应用为核心,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协同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化应用、创新驱动"的原则,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天津市学科持续健康发展。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结合我市学科发展现状,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先期完成大数据平台的整体架构建设,以及天津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就业、师资、科研等数据整合及相互间数据共享等问题,后期分步完成用户界面的友好性以及面向教师及学生手机端等的开发,优化用户体验,逐步提高用户粘性。
2.整合资源、协同共享
对信息资源统一梳理,建立以学科为核心的相关资源库和数据规范,逐步消灭"信息孤岛",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建设共享共用的大数据中心,实现业务协同。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目的,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平台易用性与实用性。
4.深化应用、创新驱动
深入了解政府、学校及师生需求,密切跟踪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深化应用、拓展新技术在应用中的广度和深度,促进跨界融合,将大数据平台打造成政府学科评估、高校学科动态发展、教师及学生信息填报与导出、用户意见信息收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工具性平台,丰富管理和服务手段。
? (三)建设思路
结合天津市高校学科大数据平台建设目标和原则,从数据集成、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四个方面分阶段完成平台建设。
1.数据集成
参照国家学科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及天津市一流学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群建设相关要求,对天津市20所高校(含共建高校)学科建设重点数据信息项进行调研和分析,建立、健全天津市高校学科大数据平台学科基础数据标准,并通过自动数据采集、人工填报等方式实现天津市20所高校学科建设结构化、半结构化及外部互联网数据的持续集成和标准统一。
2.数据治理
参照国家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天津市学科建设需求,对天津市各高校学科数据进行分析,建立、健全天津市学科建设主题数据标准体系,涵盖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数据质量标准及数据安全标准等内容,通过质量探查、清洗、监控等手段将分散、多样化的元数据规则化、主题化,提高学科建设数据质量。
3.数据分析
建立学科建设数据全景分析模型,通过对比分析、聚类分析、关联分析、回归分析等数据分析算法对学科建设基础数据及主题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形成可视化分析结果。
除此之外,平台结合国家"双一流"建设、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及学科评估等相关需求,自动生成评估相关数据,降低高校、教师在参与各项评估工作中填报数据的工作量。
4.数据应用
基于学科大数据平台可视化分析结果数据、主题数据和基础数据,监控学科建设进展,及时发现学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学科建设决策从"拍脑袋"模式向"科学决策"模式转变,促进高校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实现内涵式发展。
? 三、平台建设目标
天津市高校学科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整合资源,探索政府、高校、研究机构间新型合作模式,打造教育新型智库。
在服务型理念逐步深入的新时代,政府对高校的治理方式也由之前的行政、项目、审批、微观、直接向指导、引导、协调、宏观、间接方向转变,在此背景下,学科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探索政府、高校和研究机构三方之间的新型合作模式,而且有助于为教育领域新型智库的建设积累宝贵经验。在前期反复沟通、深入交流的基础上,学科大数据平台的建设获得天津市教委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也得到天津大学和兄弟院校相关领导的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具备开展建设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可谓"顺势而为"。
(二)精诚合作,发挥平台数据监测评估功能,扎实推进天津市"双一流"建设。
"双一流"建设作为新时代高等教育领域的重大战略部署,如何充分发挥天津市政府层面统筹推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多方的精诚合作,可以在对海量基础数据信息进行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平台数据处理、监测管理、预测预警、可视化和评估功能,进行学科发展性评估管理和服务。借助于学科大数据平台的高水平运行,有助于创新大学办学的思路与策略,提升政府管理大学和学科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进天津市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的速度与质量,进而增强天津市高等教育综合竞争力。
(三)互惠共赢,打造平台服务决策、服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多重战略目标。
通过学科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可以充分实现互惠共赢,一举多得。一方面,服务于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兄弟院校宏观决策,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平台的咨询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学科平台数据、信息、资源的多重优势,努力服务于天津市教育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培养。此外,通过数据平台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拓展天津市教委与天津大学的合作广度和深度,而且有助于密切天津市相关兄弟院校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借助本平台,可以实现多方合作的常态化、深入化。
2019年4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