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律师进大学校园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普法教育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校园贷款、校园犯罪等事件频发,给大学生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命题。提高大学生群体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提高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素养,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学生群体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并着力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推动学校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等作用,推动落实法治知识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法治副校长、考核等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
二是深化律师行业与高等院校的"双师互进"合作。目前市律师协会已经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签署"双师互进"合作协议,通过律师进课堂、教师进律师事务所的形式,共同服务法治建设。
三是进一步充实高校法律援助志愿队伍。在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公益法律服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加强高校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适时推进我市市属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我们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将于今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目前《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由法治工作机构、学校相关专家、外聘职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工作机构条件保障,年度预算中要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包括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校内专家在内的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和待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所属高等学校的法治培训"。待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我们也将会根据文件精神和内容适时推进我市市属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律师进大学校园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普法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双师互进"合作模式,以"双师互进"合作为平台,丰富律师法律服务内容,适时研究推进我市市属高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共筑法治校园环境。
2019年4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