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西青中北镇开设到南开区的校车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三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2013年10月,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以(津政办发〔2013〕85号)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实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提供方便、提供校车服务"的依次优先原则,多渠道统筹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各区应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具备通车条件的,鼓励依托公共交通,通过延伸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等方式,由具有运营公共交通线路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当地政府应当提供校车服务。
按照文件要求,市教委优先支持我市部分偏远农村地区,因撤村并校等原因,导致的部分中小学生上下学不便的学校发展校车,我们也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教育、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发展校车,以保证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对于具备通车条件的地区,鼓励依托公共交通,通过延伸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等方式,由具有运营公共交通线路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接到您的提案,我们第一时间与提案中涉及的西青区取得联系。据了解,西青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采取按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政策。目前,中北镇的学校包括中北小学、中北第二小学、为明实验小学、中北中学。高中学校有杨柳青一中、张家窝中学、95中学、杨柳青四中、当城中学等高中校,可以满足孩子的上学需求。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市已经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文件和措施,积极开展校车运营的试点和推广;二是继续加强多部门密切合作和沟通,根据学校的需求,公交企业积极配合,继续开通校线和学校专线;三是继续加强对校线、学校专线的安全运营监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2019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