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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06-25 15:48

卓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社会力量关心45中等新疆内高生成长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民委(宗教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内高班办班学校17所,其中新疆班学校11所,西藏班学校5所,青海黄南班学校1所。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促进民族学校发展。

一、制定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意见》要求,我市先后印发了《天津市教育委员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意见》等,旨在进一步加强内地西藏新疆班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把西藏新疆班学生培养成为促进西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维护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者。

二、开展系列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为提高内高班教育质量,我们在多年工作实践中,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开展“双五”系列活动。每年开展民族班干部教师培训、学校互访交流、师生主题比赛、教育课题研讨、安全稳定检查等五项系列活动各两次,有效推动了工作。我们加大力度推进混班教学和混合住宿,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

三、完善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办学经费

我市落实以办班省市为主、西藏新疆两地为辅、中央财政适当补助的办学投入机制。市财政安排生均经费,包括伙食费、医疗费、活动费、新生入学一次性补助等学生学习、生活费用,并逐步提高西藏新疆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区财政可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教师培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具有民族特色的各项活动以及特色管理服务等专项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为建设理念新、师德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教师队伍,我们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二是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市级民族教育系列培训活动,三是各学校进行教师队伍的校本培训。

为提升内地新疆学生教育服务管理水平,我们接收了新疆选派的内高班服务管理教师40余人。

针对您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使我市内地西藏新疆班建设再上新水平。

希望继续得到您的支持。此复。

2018年3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