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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9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06-25 14:48

崔华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疗机构指导下完善校园传染病预防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技术指导,规范防控措施。卫生计生部门针对学校、托幼机构人群传染病高发多发的疫情特点,与市教委联合编写《学校传染病防控培训教材》和《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组建专家宣讲团,对全市托幼机构和学校保健医生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学校防病意识和能力。同时,一旦学校发生不明原因聚集性发病或传染病疫情,均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按照各级别事件的处置规范和要求,落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市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予以指导。

(二)加强预防预警,强化日常措施的落实。加强疫情监测,每学期开学持续四周报告传染病发病情况。坚持春秋季开学,进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警。市教委制定了《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措施》,涉及八个方面,共计60条措施,推动督促各学校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等制度。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舆情监控。市卫生计生委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传染病疫情,并通过《公仆走进直播间》、《应急之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提出有针对性的并针对传染病季节性特点和防控形势对公众提供科学指导及健康提示。与教育部门编制发放《传染病防控知识提示》、《学校传染病防治须知》等针对性科普材料发放给学校和家长,并适时组织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入校讲座。加强舆情监测,落实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等学校疫情相关人群和媒体风险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疫情平稳处置。

(四)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措施落实。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针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系列检查。相继开展了天津市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督导检查以及学校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工作专项等系列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全面覆盖学校重点传染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同时,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有关要求,依法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校内医疗机构或保健室设置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落实疫情报告、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合理设置校内医疗机构或保健室,并配置符合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共检查全市1355所学校,累计检查2128户次,为学校师生身体健康提供了卫生监督保障。2017年,制定印发了《2017年天津市学校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共完成全市306所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和73所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对197所学校进行了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结果全部合格。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对全市中小学校医基本状况进行摸底调研,推动各区教育局持续规范校医配置,落实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编制。协调卫生计生部门解决校医的专业进修、临床科研和职称晋升问题。探索校医配置与基层社区医疗资源利用相结合的补充机制或尝试通过政府向医疗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形式,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

(二)加强学校传染病控制工作指导。修订《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手册》,发挥市区两级专家优势,根据校医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安排,开展传统基础培训,并推动网络教学形式,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贯。同时,调动发挥医疗机构优质资源,合理补充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师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幼儿、学生等人群特点,每年流感季前,加大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核心知识宣传。

(三)强化日常措施的落实。我们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进一步提高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日常管理,推动学校落实加强学校传染防控的60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传染病防控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开展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专题督导。

2018年5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