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一流”背景下高校学科调整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经市委深改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后,正式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30号)。“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是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市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战略性文件,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落实《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本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和一流学科、特色学科群建设,促进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我市“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简介
我市“双一流”建设坚持“四个服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导向,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建设一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建设重点:分为“国家层面建设项目”和“市级层面建设项目”两大建设层次。其中,“国家层面建设项目”有三个:一是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二是支持医科大学肿瘤医学学科群、工业大学现代纺织学科群、中医药大学中药学科群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三是支持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市级层面建设项目”有五个:一是支持9所市属高校和2所共建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力争进入全国百强或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二是重点建设30个左右学术水平领先的一流学科,力争达到国际或国内一流水平。三是重点建设50个左右与我市产业发展有效对接、服务能力强的特色学科(群)。四是重点建设12所高职院校,力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五是重点建设30个与我市重点产业群对接紧密的优质专业(群)。
建设主要特点:一是坚持立德树人,重视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二是强化服务职能,重点建设一批与天津市产业发展对接紧密的特色学科(群)。三是将高职院校纳入“双一流”建设,推动天津市职业教育再上新水平。四是建设目标指向明确,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所市属高水平特色大学、1所一流应用技术大学、12所一流高职院校,均已明确定位到了相应高校。五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思路,将河北工业大学纳入我市“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中,支持该校国家层面一流学科建设,以及市级层面高水平特色大学、一流学科、特色学科群建设。六是充分体现“局部市”三方面共建中国民航大学合作协议,支持该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一流学科、特色学科群。
建设的具体任务: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重要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要促进高校内涵发展,重视具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三是要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聚集和培养一批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四是要发挥众创空间引领作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五是要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突破。六是要推进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构建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七是要扩大在津高校科研、教学国际影响力。八是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升高校治理能力。
建设的主要支持举措包括:一是资金支持。我市专门设立共建资金,支持天大、南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民航、河北工大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设立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属高校“双一流”建设;设立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一流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支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一流应用技术大学。二是政策支持。重点是深化高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为高校放权,改革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高校评价机制,为人才松绑,为科技创新减负,健全多元分类评估体系,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我市“双一流”工作目前进展情况
(一)市级层面建设工作
在《实施方案》的指导下,2017年11月市教委印发《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委〔2017〕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依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市教委组织高校申报天津市一流学科和特色学科群。经过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拟建设南开大学哲学等80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等3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拟建设天津科技大学智能轻工装备等81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其中,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每校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各20个,河北工业大学入选3个,中国民航大学入选1个,市属高校入选36个。
(二)国家层面建设工作
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等三部委公布我国“双一流”建设名单。天津市共入围5所高校,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入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入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5所入围高校共有12个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其中,南开大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我市明确对入围国家层面“双一流”建设高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其中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每校各投入支持经费1.5亿元。市属高校入围的3个一流学科,根据国家下拨经费额度,每年市财政支持经费比例不低于1:1.2。
三、建立系统监督评价机制
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项目监督评价机制的基本思路是组织关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国家和市级层面“双一流”建设项目加强跟踪指导和动态监测,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建立科学有效的系统的评价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取得实效。对措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的建设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项目,加强督查指导,依据绩效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建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和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天津市已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达成意向,由该中心组织专家力量对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工作进行绩效监督评价,2018年将完成中期绩效考评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我市“双一流”建设中期评价、绩效考核、动态调整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我市资金投入情况
我市财政积极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国家层面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市级层面普通本科高校建设,市级层面高等职业院校建设3个方面,全力支持我市高校“双一流”建设。一是在统筹市属本科高等学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高职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等原有教育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对市属本科高校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共建高校、支持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等方面投入,共安排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17亿元;二是盘活当年未能执行的教育项目支出预算,预先安排天津医科大学等3所市属本科高校建设一流学科市级补助经费1亿元;三是统筹当年教育经费预算和中央转移支付,针对我市高校“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中的思政教育、内涵发展、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鲁班工坊等主要任务,另行安排专项资金7亿元。
下一步,市财政将在落实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的基础上,配合市教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高校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资金统筹能力,减少事业基金等结存,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开展专项教育督导,建立定期督办制度,推进项目执行进度,指导高校推动绩效管理和追踪问效,改善经费需求增大与资金大量结余并存的状况;三是尽快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的配套政策;四是调整我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的设立和分配方式,从今年起将资金额度纳入“双一流”建设资金,按照高校资金需求安排支出。
您所提出的针对三类高校十八条建议同我市《建设方案》和建设思路不谋而合,非常感谢您对天津市高等教育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我市高等教育献言献策,共同推进我市高等教育的发展。
2018年3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