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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18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06-25 14:27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优化体育课资源为上足上好体育课夯实基础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编办、市体育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规范中小学体育教师编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答复

在市级层面,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我市全面核定了市属各中小学的人员编制。各学校可以在核定的编制内,结合中小学体育课时标准等需要,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在区级层面,按照机构编制编分级管理的规定,我市各区各类编制资源由各区统一管理,区内编制的分配、调剂、使用等由各区在编制总量内根据工作实际研究确定。

2017年12月,市教委与市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按照《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为各区核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由区教育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调配使用,编制调剂分配具体情况并报送区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区教育部门可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结合中小学体育课时标准等需要,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问题,对于各区提出体育教师配备的用编需求,认真分析,及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对各区落实《关于做好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挤占和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教师,严禁管理部门占用教职工编制,为全面提升我市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提供编制保障。同时,在市体育局现有的500余名待转岗运动员中择优选派人员到有需求的学校任教。在专职教师暂时无法满足体育教育教学需求的情况下,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体艺〔2017〕7号),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各区、各学校用足用好相关政策,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队伍。

二、关于“巩固现有学校硬件升级的成果,着重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率”的答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70号)中明确要求,各区和学校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等,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学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应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情况下,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免费或优惠向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各区应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生均运动场地面积暂时未达标的学校充分利用校外资源开展体育活动。目前,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市政府办公厅正着手制定《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利用率,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

三、关于“加强对现有体育教育政策资源的利用,完善和细化现有政策资源的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答复

在激发体育教师教学积极性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2016年1月,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科协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计划》,明确在现有的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适当增加额度,解决在正常教学任务以外增加教师工作量的劳务报酬问题。在今年调增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安排400元,其中50%可安排用于购买服务,解决校外教师和专业人员的劳务报酬问题,另50%由区县统筹使用。校外人员列劳务费开支,校内人员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各区县和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充分发挥素质拓展课外活动资金的激励作用。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放范围、发放方式、报酬标准和资金使用方案,并报送市教委备案。2017年12月,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在我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适当增加额度,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解决在正常教学任务以外增加教师工作量的劳务报酬问题。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资金,按照生均200元/年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的补助,包括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2018年春季学期由市财政全额安排,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市财政对河北区、红桥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和蓟州区按照50%给予补助。各区可将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用于素质拓展的经费、市对区财政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此次安排的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结合本区财力一并用于开展中小学素质拓展课外活动计划和课后服务工作。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为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大中小学体育后备人才“一条龙”培养机制,2018年继续在天津市体育后备人才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运动员,特别增加了全国校园足球特色高中学校招收足球项目计划,共计招生计划540人。

在发挥好中考“指挥棒”的指挥作用方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的要求,我市从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起,已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中,通过体育测试发挥增强学生体育与健康素质的正向功能。中考体育成绩总分值30分,其中,平时成绩18分,统一测试12分,不仅能积极引导学生加强日常体育锻炼,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现场测试突发情况引发的对考生体育与健康素质评价的不客观性。实施全面公开、公平、公正的中学体育考试制度,经过几年的实践,引起了学校、学生与家长对体育的重视,学生身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贵党派提出的“适当提高中考体育总分值”的建议,我们将更加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积极宣传引导、着手制定更科学、更公平、更规范体育成绩评定办法,积极推进平时学生体育成绩评定的客观性。但是,考试办法的改革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稳妥推进,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不断优化体育课资源,为上足上好体育课夯实基础,切实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非常感谢贵委认真组织调研、科学撰写建议,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指导与帮助!

2018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