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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06-25 12:50

胡慧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治理中小学校上学时段路边乱停车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容园林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校园门前交通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建议。市教委对0942号建议十分重视,积极会同市市容园林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

市市容园林委所属市综合执法部门按照今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列入综合执法2018年工作要点,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各区校园周边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治理措施,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及商户非法圈占等行为。

二、加强监管。按照市综合执法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治理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要求,各区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治理力度,建立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针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及非法占路经营的特点,调整综合执法人员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对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做到随发现,随治理。

三、落实岗勤管理制度。各区综合执法部门在一些摆卖现象严重的学校周边,采取岗勤制与巡查制相结合的方法,有效遏制学校周边流动商贩聚集的现象,力争做到校园门口百米“安全区”。

四、加强沟通。加强与学校联系,做到每个学校都有管片综合执法部门的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举报,第一时间治理。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重要意义,教育学生和家长自觉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良好环境。

市交通运输委为了缓解我市停车难现状,2017年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了《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执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作用,明晰责任,市级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并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全市将利用三年时间新建一批停车设施。在商业办公区、公共交通场站、学校、医院、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枢纽(P+R)等区域周边,利用公建合建、公交场站改造合建和绿地地下、学校地下、城市边角用地,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112处(新增泊位约2.6万个),另外随各类地块开发年均新建泊位约8万个,至2020年末两者合计新增泊位约35万个。在停车设施建设方面可以达到缓解学校周边停车难现状。

市公安局针对您的建议中提到“在学校周边增加路边临时停车点位,与临街商户实现车位共享”和“中小学校在校门口设立两个即停即走车位”的建议,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我市相关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周边道路通行情况的评估工作,适时安排接送学生车辆停放路段及时间,暂时弥补停车泊位不足问题。同时对学校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评估调整,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合理规划停车泊位,满足学生上放学停车需求。此外,中小学、幼儿园门前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日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市公安局也在不断权衡保障校园门前通行秩序和满足学生家长停车需求的关系,一方面增加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门前警力部署,加大疏导管控力度,规范停车秩序,在不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满足一部分家长的临时停车需求;另一方面,针对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特殊性,在道路两侧施划了黄色禁停标线,并通过警车巡控摄录加大治理力度。今后,市公安局将结合您所提建议,组织交管部门联合属地政府共同制定缓解拥堵的最佳办法,平衡严格执法与服务民生的关系。

市教委先后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市教委 市综治办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安〔2017〕2号),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明确规定:校园门前两侧各50米内无摆摊设点,校门周边200米内不允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无网吧、电子游戏厅(室)。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不得设立停车场。校园周边无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摊点,无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学生上下学主要时段有交警、交通协管员、社区志愿者维持、疏导交通秩序。

教育部对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保证学生休息和睡眠时间。目前我市小学开始进校时间大都安排在7:20至7:40这个区间,各区教育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略有时间调整,调整幅度在上下20分钟以内。遇有特殊天气的时候会灵活安排学生的进校时间。

市教委重视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和家长乘坐公交出行,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对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平安校园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018年5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