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有效预防传染病发生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积极配合,合力开展学生预防接种防控传染病工作,加强学校常见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控指导,通过印发防控宣传手册、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保障了我市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一、严把入学第一道关口
(一)落实预防接种查验补种制度。实现人工与信息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教育、卫生机构共同负责入学新生(含少数民族)查验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对新入学和中途转学儿童接种情况自动判断生成查验结果并持续跟踪漏种儿童补种进度。同时,2013-2016年连续4年卫生、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秋季幼儿学生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督导工作,对学校、幼儿园以及接种单位的查验、补种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接种证查验率100%。
(二)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制度。传染病相关检测项目已纳入新生入学常规体检项目,如卡介苗卡痕查验、胸片、结核菌素试验等结核病检测项目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新生体检项目,同时,根据不得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14岁以下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等要求,我市针对学生发育程度规范制定体检项目目录,并对体检发现检查异常者根据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查。针对疫情高流行地区学生来津就学问题,卫生、教育部门高度关注,并于2016年联合下发文件规定,结核病疫情高发地区来津学生群体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结核病体检,提高了主动发现水平。目前,甲肝、乙肝疫苗接种已纳入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全国肝炎发病率均保持较低水平,同时鉴于反歧视等有关规定,乙肝相关检测项目已不再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内。
二、落实疫情防治措施
针对学校传染病,特别是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我市始终坚持防治结合为基本原则,减免政策为基本保障的工作方针。2016年,卫生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对学校结核病疫情首例病例相关密切接触者开展免费筛查,筛查比例为中学1:30,大学1:50,针对发现学生肺结核病例纳入减免治疗范围;针对艾滋病,我市设置了学生哨点监测和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对于发现病例纳入免费药物治疗范围,上述政策均适用于外地来津就学学生,降低了学生群体因经济问题致传染病发现治疗延迟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同时,教育、卫生部门联合编写《学校传染病防控培训教材》和《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组建了市区两级专家宣讲团,对全市托幼机构和学校保健医生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学校疫情早期预警处置能力。
三、深化信息沟通宣传教育机制
多年来,教育、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了学校传染病疫情通报会商机制,实施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学校疫情早期预警。联合开展大学生“青春红丝带”、艾滋病知识竞赛、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征集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健康进校园、大手拉小手等形式,构建教育、卫生、校园、家庭一体化的联控格局。联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志愿者活动,建立市区两级“大学生志愿者疾病预防宣传示范基地”,营造良好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氛围,切实维护了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正常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
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教育、卫生计生部门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开展入园入学接种证查验和督导工作。联合开展医疗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督导,督促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和家长防病意识,推动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
2017年5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教育委员会,022-8321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