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教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教委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负责规范性文件、“三重一大”事项等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教委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变更和延续;组织推进市教委公共服务事项集中管理;负责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教师学生申诉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
联系电话:022-6308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