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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奖学金和先进学生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津教党办〔2020〕68号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11-10 17:20


各高等学校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和天津市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选树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坚定信念,树立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普通高校开展高等学校选树“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天津市大学生年度人物”以及“王克昌奖学金”评审工作。

现将《关于做好选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王克昌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9-2020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2019-2020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4.天津市大学生年度人物暨王克昌奖学金推荐登记表

5.天津市大学生年度人物暨王克昌奖学金推荐登记表

          6.天津市普通高校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登记表

          7.天津市普通高校2019-2020学年“王克昌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8.天津市普通高校2019—2020学年“王克昌奖学金”学生名册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学生处  孔令鑫,王寅;联系电话:23445145)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选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度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工作方案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范围为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2020级新生(含博士和硕士)不在推荐范围。全市共选树1000名“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市级先进学生集体”的推荐范围为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建制的班级或经学校批准注册的正式学生社团。全市共选树100个“市级先进学生集体”。

二、推荐条件

(一)“市级优秀学生”推荐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掌握事物发展规律,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名列前茅,有学术研究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恪守公德、为人友善、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5.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条件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市级优秀学生”的标准要求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学生会、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韧不拔、甘于吃苦、勇于担当,积极组织、带头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真正做到严于律己、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三)“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条件

1.有良好的风气。集体中形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勇于创新、勤奋学习、恪守诚信、讲求文明的良好风气,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作弊等违规违纪现象,学习成绩良好。

2.有同学信赖的学生干部队伍。学生干部责任感强、踏实务实、团结进取、率先垂范,能团结、凝聚、引领广大同学,创造性地开展集体活动,能脚踏实地服务奉献广大同学,出色完成集体建设任务,战斗力强、群众威信高、工作成绩突出。

3.有特色突出的集体活动。集体中开展的各项健康、有益、旨在提高全体成员集体主义思想和综合素质的思想教育、技能锻炼、社会实践、文娱体育等活动,能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满足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内在需求。集体活动特色突出,效果显著。

4.有负责任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责任心强,工作具有创新性和连续性。方法得当,自身素质高,对集体工作确实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制度健全、管理科学、纪律严明、奖惩得当。

6.学年内获得“校级先进学生集体”称号。

(四)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

“大学生年度人物”在“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由学校初评、推荐候选人(请在附件3中注明,每校限报1名学生)。已当选过“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评本市“大学生年度人物”,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本市“大学生年度人物”。

市级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初审阶段分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独立学院两组进行,每组分别选出15名晋级候选人。终审从两组共30名晋级候选人中评选出“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评审将采取候选人公开演讲、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审的形式进行,每位候选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按要求参加评审会但未获得“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的,经评委会研究同意,授予“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三、评审认定与奖学金发放

“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先进学生集体”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同时授予“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每生发放奖学金8000元,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学生同时授予“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突出贡献奖,每生发放奖学金2000元。

四、评审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党组织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和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本校的评审办法和相关制度,依照评审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和工作环节,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

(二)公开评审,民主监督

各学校党组织要在层层推荐、民主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切实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大力选树宣传我市大学生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推荐材料和报送时间

各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得超过总推荐人数的30%。被推荐的学生要根据推荐类别填写登记表(附件2、附件3)一式3份。被推荐的集体填写《天津市高等学校先进学生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5)一式2份。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需填写《天津市大学生年度人物暨王克昌奖学金推荐登记表》(附件4),并报送3000字评优材料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电子版通过政务邮箱发送至市教育两委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教育两委学生处。本科高校同时将材料报送至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学院和独立学院同时将材料报送至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市教育两委联系人:王寅;联系电话:23445145;电子邮箱:sjwxsc@tj.gov.cn;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天津财经大学联系人:缐红;联系电话:88284120;电子邮箱:xgbxianjin2018@163.com。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李崇馨;联系电话:28772627;电子邮箱:fdy_dz@163.com。


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

“王克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方案

“王克昌奖学金”自1989年设立以来,对鼓励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及在校大学生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高校立德树人教育,树立优秀大学生典范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为继续加深该项奖学金影响力,现将开展2019—2020学年评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奖学金设置

(一)评审范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奖学金设置:“王克昌奖学金”设特等奖和单项奖,单项奖包括优秀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文化科技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特等奖10名,每生发放奖学金8000元,发放对象为被认定为本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高校学生;单项奖205名,发放对象为各高校推荐的学生及被认定为本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学生,每生发放奖学金2000元(各学校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7)。

二、推荐条件

(一)特等奖推荐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方面成绩突出,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

(二)单项奖推荐条件

1.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学习优秀奖:综合学业(包括选修课)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前列者。

3.文化科技创新奖:(1)在学年内曾经参加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本人为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成果必须有证明);(2)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市、校级奖项者(此奖项以研究生为主)。

4.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者。

以上各项具体名额由各学校进行二次分配,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评选细则后组织评审,不可兼得。

三、材料报送与评审要求

(一)被推荐参评的学生应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登记表》(见附件6),并注明推荐评审单项奖名称。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做到“四公开”,即评审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审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公示,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三)各学校要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天津市普通高校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登记表》(见附件6)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王克昌奖学金”学生名册(见附件8)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教育两委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市教育两委学生处邮箱:sjwxsc@tj.gov.cn,纸版材料报送至市教育两委学生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2609室)。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