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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工作的通知
津教党办〔2020〕8号
来源: 市教委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20-03-02 17:03

各高校党委:

近日,《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颁布,自202031日起施行。《规定》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新要求、新方向,内容详实具体,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历史特征,从法律规章层面明确了思政课教师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是今后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领会《规定》精神,明确重大意义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思政课教师是承担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思政课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部分高校还存在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思政课教师配备不足、培养不到位等问题,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评价和支持体系有待健全,质量和水平有待全面提升。

《规定》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出规定。《规定》的发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思政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学习宣传《规定》内容,做到入脑入心

各高校要结合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精心组织《规定》精神学习宣传。要通过宣讲会、座谈会以及举办培训班、研修班等多种形式,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等多种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各高校党委常委会要专题传达《规定》精神,党政领导班子要至少安排1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并组织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领导班子一并参加。各高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准确把握《规定》精神,推动健全完善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各高校要围绕《规定》,组织全体中层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认真学习《规定》,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夯实各项保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各高校要将《规定》精神学习宣传作为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思政课教师、思政课建设管理相关人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分层次、分批次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大家全面把握《规定》精神和主要内容,准确了解《规定》对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具体规定,做学《规定》、守《规定》、用《规定》的表率。

三、全面落实《规定》要求,指导工作实践

《规定》对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的身份定位、职责与要求、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培训、考核与评价、保障与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高校党委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规定》为依据,结合文件要求大胆改革创新,积极主动向文件精神看齐,强化担当意识,找准短板不足,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本校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职责、教学要求、配备标准、选聘机制、培养制度、考核规则、职称评聘办法、保障管理体系等制度体系,将《规定》要求落实到本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实践中。

各高校要把《规定》实施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高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以《规定》实施为契机,狠抓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保障、办公条件、培训进修、岗位津贴等政策要求。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紧紧抓住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将落实《规定》精神与教育评价改革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问题,将教学效果作为评价思政课教师的首要标准,使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成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典范。各高校要强化法治观念,依法科学有序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保障《规定》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小,建设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教育两委。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032

联系人:学生处刘文辉;联系电话:2344514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办公室            20203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