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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3-26 15:43

2024年以来,市教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编制完成《市教育两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制定落实学习计划。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领导亲自授课,深化教育领域法治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培养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评估和反馈机制的建设,通过定期的教学检查和评估,了解学校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法学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组织开展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研究专项的中期检查工作,7项法治思想有关专题立项已通过中期检查。开展京津冀十年协同发展集体备课会,组织京津冀三地的高校思政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和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等共计50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为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提供思路。委托南开大学统筹各天津市学校思政课协同创新中心,启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教学指导方案》修订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引导广大师生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完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完成全国首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另外《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订工作也正在进行,目前形成了调研报告。完成高校法治测评,开展高校法治工作培训,全面推进高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推动高校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市公安局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实现全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聘任一名公安法治副校长,公安法治副校长每学年入校开展法治教育不少于6次。截至目前,公安法治副校长人数已从2023年的1041人增加到1477人,实现了公安法治副校长全市覆盖。市公安局会同我委联合开展了“安全知识进校园 天津公安在行动”主题宣传周活动,公安法治副校长深入1400余所中小学校园,开展宣讲活动1000余场次。
  (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海河净网”网络生态治理工程,制定印发了《“海河净网2024”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举办“网络安全进校园”专题讲座等线上线下多种普法活动。开展网络安全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全市大中小学师生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青少年文明上网等主题,创作短视频、微电影、海报等原创作品,并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在各大网络平台推广展播,鼓励引导师生利用新媒体方式,传播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法治意识。
  (五)切实加强我市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市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印发《天津市普通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明确写入方案,列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印发《关于开展市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首批认定5个左右天津市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的模式路径,形成结构合理、优势突出、具有实践导向,能有效服务于本市营商环境、经贸环境和法治环境建设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更新了《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并按照要求在我委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制定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计划,编撰完成1则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完成教育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评选出3则教育领域“典型差案”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委。组织编制完成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采买了1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
  (七)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向市普法办报送第二批普法责任制优秀创新案例。编制我委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与任务清单,并按要求在我委官网进行公开。组织完成教育系统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完成率达100%。举办2024年我市高校模拟法庭大赛,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前往我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教育,共计4000余人次前往基地。将“安全知识进校园”慕课评比获奖作品推送各级各类学校,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提供助力。组织完成我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征文比赛。组织教育系统各单位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市教委机关及各区教育局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闭卷考试。组织2024年我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我市代表队在全国比赛中荣获最佳组织奖、最佳风采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等7个奖项。
  (八)推动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对我委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的51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了梳理,对25个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规范。梳理确认在市政务一网通平台办理的20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审管联动情况,在平台事项库中对监管部门进行配置,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中涉及的工作内容进行完善。增加市级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事项。推进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窗受理工作,将我委在我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31个事项,除不具备综窗受理的2个申诉类事项,其余29个事项全部纳入综窗办理范围。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专题业务培训。
  (九)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速推进天开园建设发展,制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服务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的若干举措》和《关于激发高校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举措》,聚焦法治服务保障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充分调动全市教育优势资源,全力服务支持天开园建设。推动京津冀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将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纳入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清单(第一批)场景化应用。完成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工作监测系统)教育领域数据梳理工作。开展2024年我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教育领域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订)已经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该项立法受到国家民办教育政策的影响较大。当前国家正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办教育地方立法需待国家法规和文件出台后才能对标对表。
  (二)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未完全建立。虽然法治人才培养已取得诸多成就,但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短板。目前全市共有16所普通高校开设法学专业,在校本科生总人数7420人。市教育两委基于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平台,指导各学校持续发力,推进法学专业建设,培育法学领域优质教育资源。2019年至今,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4所高校的法学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天津商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2所高校法学专业被认定为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计到2025年6月份,将完成5个天津市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基地的认定,尽快补齐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上的短板。
  (三)依法治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鉴于我市清理评比表彰事项,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可能不再保留。据向教育部了解,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最终确定保留。我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工作推行多年,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取消该事项,依法治校工作失去了有力抓手,急需以其他方法破题,继续推进我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巩固提升现有成果。
  (四)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实操能力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我委执法模式转变后,从原来的分散执法变为集中执法。全部执法人员需要统一调配,新考取资格的执法人员经过了理论知识培训,但缺乏实际执法经验,实操能力亟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也需进一步强化,监管对象数量日益渐增,教育领域没有专门执法力量,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需求。另外,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应随着法律及监管的要求实时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未能及时学习新的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
  (五)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形式和普法实效需提升,部分师生及家长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高。普法活动较往年(传统讲座、宣传栏、宣传视频)虽有所变化,但创新性和互动性仍需要提升,需要进一步激发公众的学习兴趣,增强普法实效。此外,针对特定群体如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普法教育存在不足,难以全覆盖、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教学改革作用,立足一流课程建设、新文科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工作,指导开设法学院系的各高校依托课堂教学阵地,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学术研究,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部门法中的运用与实践。用三至五年时间,建设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积极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域的优质教学资源。发挥教学督导作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指导。
  二是持续推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认真落实我市各项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有效解决我市教育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继续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推动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完善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好失信被执行人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惩戒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是继续开展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深入分析基本问题,形成立法初稿。完成2024年度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和2024年度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继续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前往我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继续开展我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持续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征文比赛及我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做好我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
  五是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努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落细,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审管联动,落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按照计划做好政务服务专题业务培训。
  六是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我委一体化政务服务改革,在完成政务服务常态化工作的同时,提升教育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活动,提高中外合作办学事项申报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对教育领域审批队伍建设,对各区教育局及政务服务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批工作的专题培训。协调相关处室落实好教育领域新一轮营商环境措施,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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