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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2-28 17:27

2022年市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教育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修改)和《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改)列入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2022年度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在对标国家法律修订成果的基础上,突出天津地方特色,将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改革举措,拟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及时以地方立法巩固改革成果、推动制度创新、破解发展瓶颈。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制作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图和各阶段所需材料的制式模板。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等文件管理要求的情况,纳入修订后的市教育两委机关考核办法,作为对机关处室、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量化测评指标之一。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实合法性审查的人员力量,组成了市教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小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建立了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论证专家库,在市教委官网开设“决策意见征集”专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专栏,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研究制定《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制度》,印发了《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等,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制定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市教委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高教育培训领域监管精准化水平
  组织开展了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线上巡查专项行动、寒假校外培训专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专项治理、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2年度暑假专项行动、违规校外培训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00余家,发现问题线索7个,均已通知属地教育部门进一步查处。
  (二)多措并举提高执法规范性水平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市教委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履职率,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方案》。积极推广部署我委执法人员全面使用新开发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2.完善执法文书。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将2017年9月7日发布的《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文书范本》(津教委法﹝2017﹞4号)中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个文书进行了修改。发布了《市教委关于修订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的通知》(津教政办〔2022〕39号)。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我委裁量权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推行柔性执法,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编撰了6则典型案例,并在市教委政府网站的普法专栏进行了公开。
  4.牵头组织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度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案例的通知》中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天津办事处工委”违规开展资格认定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缺失案》进行整改,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根源,及时依法纠正。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组织教育系统执法人员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规章、2021年度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案例等有关内容,编制了80学时的教育法律知识学习题库。明确要求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天津市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建立标准化数字化办件信息库、申请材料库、办事流程库,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截至目前,63项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管理,实行中介要件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教育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不断推动滨海新区审批局、东丽区审批局、滨海新区教体局、东丽区教育局将改革措施落地。深化教育领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精简办事环节和流程,2022年度办理5797件。推动我市教育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在市教委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度)》《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
  (三)建立学法清单制度。编制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个性学法清单”“个性题库”,确保清单和题库覆盖到教育系统每一位国家工作人员。建立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积极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通报制度,对学习落实工作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重点加强指导督促。
  (四)落实学法用法机制。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治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022年度安排领导班子专题学法2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深化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旁听庭审等制度,组织了我委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赴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
  (五)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做好教育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利用“津门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发布各类普法文章,将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到广大师生身边,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素养。持续开展教育系统“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等。三是做好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报道。
  四、存在问题
  (一)执法工作队伍实操能力建设不足。为进一步促进市教委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履职率,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委制定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分别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履职积极性、规范数据填报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组织保障等4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变化比较大的是执法人员的集中执法,我市新开发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我委全部执法人员需要统一调配,新考取的执法人员没有实际执法经验,亟待提高。
  (二)教育领域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来几年,教育修法任务较重,需切实加强对教育法治工作的重视,压实立法研究责任,增强工作合力。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等重点领域的修法仍需加大工作统筹力度,确保立法质量。教育行政处罚权虽然已制定裁量权标准,但是其他行政检查事项并未制定裁量权标准,还需按照要求及时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需要持续探索创新,依法治校评价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等。
  (三)高校法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压实高校书记、校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教育部202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和2021年印发的高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完全落实落地。在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检查和先进校评选中,还需严格要求,加大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抽查,确保落实到位。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提升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要求,科学部署推进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教学改革作用。立足一流课程建设、新文科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工作,指导开设法学院系的各高校依托课堂教学阵地,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学术研究,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部门法中的运用与实践。用三至五年时间,建设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积极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域的优质教学资源。发挥教学督导作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指导。依托校院两级督导体系,指导法学院系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马工程”教材,做到开课即用、应用尽用。以随机听课方式,不定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进行听课督导。
  二是继续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利用“津门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解读和宣传推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机制,指导推动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组织专家编写《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天津地方课程教材的教学指导方案》。持续运用市教育两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津门教育”、官方微博“天津教育”以及“学习强国”天津学习平台天津教育频道等政务媒体,结合重要普法时间节点,不断创新提升普法宣传形式,大力创作推出法治原创作品,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继续全面推动依法治教,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开展立法调研,按照2023年市人大立法计划,适时推进《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立法进程。完成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市属高校法治工作测评。继续做好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推动我市青少年宪法法治学习宣传,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依托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活动。启动国家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以示范创建带动依法治校水平提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四是持续推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继续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认真落实我市各项法治工作决策部署。继续推动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完善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好失信被执行人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惩戒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前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学生申诉等制度机制,解决好教育系统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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