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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须知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8-18 10:55


一、信访

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依规依法处理的活动。

二、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三、注意事项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办结,请您在受理办理期限内不要重复信访。

如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四、信访途径

1.来电

联系电话:022-83215060。

2.来信

邮政编码:300074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市教委办公室(信访)收

3.网上信访

网址:http://wsts.xf.tj.gov.cn

4.来访

接待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市教委信访接待室

来访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30

周五上午 8:30-11:00

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

举报网址:https://tianjin.12388.gov.cn/

举报电话;12388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