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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惠玲谈天津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情况(4)
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7-03 17:09

  主持人:孙主任,《行动方案》对民办园有哪些支持政策呢?

  孙惠玲:在持续实施支持公办园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行动方案》明确了八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办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下面我按民办园、非营利民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依次介绍:

  (一)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利用闲置资源改建成民办园,并达到国家和我市有关幼儿园建设标准,所在区政府同意,可以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依法申请举办民办园。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全市民办园教师进行全员上岗培训。

  (二)非营利性民办园:除以上针对民办幼儿园的通用政策外,非营利民办园租用住宅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实行免租金,租用非公建房屋由区财政给予房租补贴。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园,由所在区政府给予用地优惠。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上述政策外,改造闲置资源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市财政按每个学位5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分等级补助机制,按照示范园4400元、一级园4000元、二级园3600元、三级园3200元、四级园2800元的生均年补助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市财政补助50%。与原有的每年每学位500元的市财政补助相比,这个补助标准至少翻了两番。另外,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可在同等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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