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教委办〔2016〕92号
市教委关于深入开展秋季开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秋季开学在即,为持续巩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着眼于建设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常态机制,市教委决定从2016年秋季开学至9月底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学习市长对安全生产和安全整治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实施"5+1"安全监管举措,切实分析、评估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做到责任体系更加严明、安全监管更加严格、隐患排查更加严细、责任追究更加严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警钟长鸣,切实抓好秋季开学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借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模式和方式,针对存在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围绕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天然气、管道液化气、用电安全等重点领域,针对本单位薄弱环节开展秋季开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各单位要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逐级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
(二)校舍和建设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报告厅、道路、围墙,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等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各单位建设施工"五方"责任落实情况;防触电、高空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倒塌和施工火灾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
(三)交通安全方面:加强学校教职员工驾驶车辆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担负起对学生及其家长乘车的宣传教育责任,教育学生主动拒绝乘坐"三无"车辆和超员、超速车辆。
(四)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各单位以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校舍、实验室、实训基地、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超量违规存储货物,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五)特种设备方面:各单位要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六)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线路、变电站、配电室等设施设备的巡查,并制定抢修方案。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维护检修、保养和检测。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三、尽职尽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进行安排部署。
各单位一定要站在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秋季开学安全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组织、亲自推动、亲自检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普及有关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深刻认识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聘请相关专家,深入查找各类问题。
各单位要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在检查中要建立台账,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现的隐患要做到定期限进行整改,明确具体责任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五)加强检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在秋季开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由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实行分组包片、责任到人的方式,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教育两委机关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各单位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于2016年9月30前报市教委保卫处。
联系电话:83215167,83215166(传真)。
电子邮箱:edubaoweichu@163.com。
201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