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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30 14:10

2021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全面落实《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精神,推进依法治教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201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市教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教委共实施行政处罚11次,其中丧失教师资格10次,撤销教师资格1次,无经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发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1次,全委行政执法人员均参与了执法检查,人员履职率达到100%。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梳理了《教育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我委网站进行了公开,并根据梳理后的清单制定并实施了《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二是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将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在我委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对执法人员库进行动态调整,组织我市教育系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市教育系统近200人通过了考试,纳入执法人员库。同时对离开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注销执法证,保证执法监督平台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是按照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进行“双公示”,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在我委网站进行公示,并上传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与水平

一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6月,组织教育系统新增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内容,每人学习时长不少于20学时。9月,邀请市人民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晓纯教授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订教育法的专题讲座,教育两委机关及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高校有关负责同志和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庭审。4月底,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前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通过现场听审,拓宽执法人员视野,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对行政处罚的审核力度

我委2021年11件行政处罚案件,在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均由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程序进行法制审核。从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法制审核后,经我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由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在引起网络舆论热点关注的案件中,我委及时跟进热点,法制审核人员提前介入,与执法人员持续沟通,合法、果断、迅速进行处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示范优案评选推进执法水平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及时组织示范优案评选,以具备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无误等基本条件,同时需要符合“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评选,选出2件案例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示范优案的评选,正面带动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五)在执法过程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按照要求及时告知相对人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可能的处理后果及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听证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制定了市教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法治宣传,针对相对人提出的咨询、疑惑,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定、裁量标准等方面进行讲解。

(六)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

自2021年7月“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了7次全市范围的督导检查,每次组织“蓝军”队伍,覆盖全市16个区开展阶段性重点任务督查和综合督查。截至年底,访谈各区有关负责同志19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34人、校长及教师1361人、中小学家长10722人,实地检查学校和培训机构2753所,范围包括乡镇街道、学校周边、商业楼宇和居民社区。

(七)依法妥善处理公民的执法投诉

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199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的规定,认真对待公民的执法投诉,依法进行处理。收到了市民邮寄的《行政执法投诉书》等材料,对某区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事项逾期未答复行为不服,向我委提出了投诉。经向该区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该局在收到市民的《举报函》后进行了处理,但未将处理结果依法告知市民,我委积极督促该局依法妥善进行了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根据调整后我委的权责清单,做好2022年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按照计划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二是继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检查、处罚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与水平。一是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开展我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特别是开展行政处罚法的专项培训。二是待市委依法治市办评选出的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后,及时推送给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借鉴。三是与人民法院保持沟通,继续组织执法人员旁听法院庭审。

(三)提高外聘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参与度。一是对行政执法方面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与外聘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专业法律意见。二是与外聘法律顾问对新修订法律法规共同进行学习,取长补短,加强在行政执法领域的交流合作。

(四)深化在行政执法中普法工作效果。一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继续注重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及时告知其应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耐心面对群众的咨询。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区分不同执法对象,从法律规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给予相应讲解,争取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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