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委关于拨付幼儿师范学校等单位
抚恤金的通知
有关单位:
幼儿师范学校《关于2023年度抚恤金发放追加经费预算的申请》(津幼校报〔2023〕4号)、视力障碍学校《关于抚恤金经费的申请》、瑞景中学《天津市瑞景中学抚恤金的申请》(津瑞校字〔2023〕1号)、综服中心《关于韩桐林抚恤金预算追加和发放申请》(津教综〔2023〕2号)、新华中学《关于退休教师抚恤金发放追加经费预算(2023年4月)的申请》(津新华〔2023〕5号)收悉。根据《市教委关于规范各预算单位申请抚恤金和丧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财〔202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拨付幼儿师范学校264720元、视力障碍学校89132元、瑞景中学69828.6元、新华中学21840元、综服中心36240元,用于发放退休(离休)职工抚恤金、丧葬费。
请各单位严格依据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好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该项经费由市教委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拨付。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