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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21〕2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津财库〔2025〕3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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