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委关于批复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部分
门窗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并下达该
项目2020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报送我院部分门窗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并申请下达项目2020年投资计划的请示》(津教科〔2020〕35号)收悉。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委〔2016〕61号)有关规定,根据《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部分门窗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津教政办〔2020〕63号)和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原则同意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部分门窗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南开区复康路25号,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拟对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北科研楼3至9层部分窗户、房门、墙面等进行拆除、更换和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门窗拆除工程
拆除窗户和房门共计712.76平方米。
(二)门窗安装工程。
重新安装断桥铝窗户698平方米;重新安装断桥铝门14.7平方米,其中楼顶通道门3.7平方米,电梯机房门、水箱房门共计11平方米。
(三)装修工程
更换石材窗台板368平方米,墙面修复241.2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6.19万元,其中工程费87.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96万元,基本预备费5.06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自筹资金。
四、项目2020年投资计划
根据你院所报情况,鉴于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现下达该项目2020年投资计划106.19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自筹资金。请你院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理各项规定手续后,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内容进行建设,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完成。
附件:1.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部分门窗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部分门窗维修改造项目概算投资核定表
2020年7月29日
(联系人:基建后勤处 齐军;联系电话:8321509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